1952年为峰峰区,1955年建峰峰农村公社,1968年改
峰峰公社,1984年与太安街道合并建峰峰镇。
1997年,面积48.9平方千米,人口7.9万。辖上一、上二、九合、后西佐、中西佐、前西佐、立合、峰峰、霍庄、袁洼、辛寺庄、羊渠河、街儿庄、滏岭庄14个行政村和10个居委会及34个家委会。
峰峰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得名传说有三:一是因西面鼓山有两座山峰取名;二是因明朝嘉靖进士宗之韩登山作诗“龙潭灵作峰峰雨,石鼓威声面面风”而得;三是据清康熙四十二年《磁州志》行政区划称峰峰为奉凤,后疑因字音讹误而为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