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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的建置沿革


县得名于伽师河。“伽师”似‘喀什”的同词异译,即突厥语“玉”之意。维吾尔语称“排孜阿瓦提”,意为天赐昌盛。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伽师县治由南部的开旦木加依迁至巴仁,始为伽师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设伽师县,以唐代“迦师”为县名,隶属疏勒府。

1902年7月,正式设伽师县制,定现名沿袭至今。

民国十八年(1929年),属喀什行政区、喀什督察专区。

1949年,先后属喀什专区、南疆行政区。

1977年,划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1980年,复归喀什地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