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
1644年,满清入主中原之后,该地为封禁之地。
1882年,吉林将军铭安奏请清廷设富克锦协领后,才从吉林等地迁来少数人家,在七星河北岸的岗地上燃起炊烟。
1901年,改设为富锦县,友谊区域为当时富锦县一部分。
1905年,在三道岗一带又落脚十几户逃荒移民,以耕种为生。
1912年,辛亥革命推翻满清建立民国,内地向三江地区移民速度加快。
1927年,我县区域内的兴隆、三道岗、七星、龙山、套河,柳大林子一带移民已达400多户,人口2.000余人。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寇侵占中国,富锦地区随之沦陷。
1945年,“八一五”事变,日寇战败投降,东北光复。
1946年,东北民主联军进驻荒原,剿匪清霸,经过激战,消灭了残匪,活捉了土匪头子李延会。
1946年5月,以张闻天为书记的中共合江省委决定:将富锦县的西南地区划出,设立集贤县,友谊县区域自此划归集贤县管辖,下设第九区、第十区。
1948年,逐渐组织起生产合作社。
1954年,国务院决定在集贤县三道岗附近建立由苏联援助的大型谷物农场—国营友谊农场。
1958年10月,经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集贤县所属的兴隆乡、三道岗乡、七星乡、友邻乡、套河乡划归友谊农场。
1960年4月29日,国务院第100次会议决定设置友谊县,管辖九个乡、一个镇、一个农业分场。
1968年11月13日,根据毛主席1968年6月18日的批示,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第56次常委会决定撤消友谊县建制,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第十八团。
1977年3月,省革命委员会撤消兵团第十八团,恢复友谊农场建制。
1984年12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恢复友谊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