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期间,国家接受苏联援建机械化谷物农场,为纪念中苏两国之间的
友谊,故命名“国营
友谊农场”。
1954年11月,对农场进行勘测设计,并于同年12月,选定在三道岗东北8公里处作为总场场址,1955年5月全面开发建设,遂形成农垦小城镇。
1960年4月,设置友谊县,于总场部设置友谊镇,成为友谊县城。
1962年10月,撤销友谊县,隶属集贤县。
1964年10月,复归新恢复的友谊县管辖。
1968年6月,友谊镇为生产建设兵团十八团团部。
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仍为友谊农场总场部。翌年8月,撤销友谊县,仍隶集贤县。
1984年12月5日,恢复友谊县建制,县政府仍驻友谊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