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庐江之地,春秋属舒国,战国属楚,秦属舒邑,汉为舒县。“庐江郡”设于西汉初。“庐江县”名始于隋(《隋书·地理志》),另说始于南朝梁(《太平寰宇记》),两说时间仅相差几十年。庐江县设立以后,隶属和地域多有变化。
庐江县境,春秋时期属舒国,徐人取舒后,为楚地。
秦朝,先属九江郡,后属衡山郡。
汉代,为舒县,初属淮南国衡山郡,后属衡山国、衡山郡。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废江南庐江郡,分衡山东部、九江郡南部置新庐江郡,舒县属庐江郡。
三国时期,先后分属为吴庐江郡(治皖),魏庐江郡(治阳泉)。
晋代,仍为舒县,属豫州庐江郡(治阳泉)。
南北朝时期,梁天监元年(502年),置湘州,改舒县名潜,为庐江郡治。
隋代,开皇元年(581年),罢庐江郡置庐州,迁庐州治于合肥;大业三年(607年),复改庐州为庐江郡,州、郡治移建于合肥,为存旧名,改旧治为庐江县。
唐朝,开元二十三年(735年)分合肥、庐江地置舒城县。
宋代,析庐江、巢县地设无为县。
元朝, 县境仍沿旧域。
明代,属庐州府;崇祯八年(1635年),农民起义军贺一龙、马守应由巢县经盛家桥,攻克庐城;崇祯十五年(1642年),张献忠再次攻克庐城。
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属江南布政使司庐州府;顺治十八年(1661年),属江南左布政使司庐州府;康熙六年(1667年),改左布政使司为安徽布政使司,庐江县属安庐滁和道庐州府。
撤销巢湖后,庐江县划归合肥市管辖
民国元年(1912年),庐江县直属安徽省;民国三年(1914年)至民国十七年年(1928年),隶安徽省安庆道;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庐江县隶安徽省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芜湖);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7月,改属五区(驻含山);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0月改属三区(专署先后驻立煌、庐江、桐城);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一区(专署先后驻桐城、太湖、怀宁);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改属九区(专署驻巢县),12月划庐南砖桥至大凹口一带置桐庐县;民国三十七(1948)8月,割巢湖南岸之庐北地带置湖西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和7月,桐庐、湖西两县先后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初属皖北行署巢湖专区;
1952年,属安徽省芜湖专区;
1958年7月,划归六安专区;
1965年7月,复设巢湖专区,庐江划归巢湖专区;
2011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地级巢湖市,庐江县划归合肥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