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三年(1877年)通化市设治,始称“通化”。东昌区属之。
民国二年(1913年)划归奉天东边道。
民国十九年(1931年)为伪通化省省会。
民国二十五年(1937年)属通化省。
民国三十年(1942年)析通化县通化街置通化市,东昌区属通化省。
民国三十三年(1945年)为伪满洲国首都。
民国三十三年(1945年)至1954年为安东省省会1954年设通化专区,专署驻通化市。东昌区属之。
民国三十六年(1948年)市、县分治,东昌区属安东省。
1949年属辽东省。
1956年原由省直辖的东丰县划归通化专区。东昌区属之。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通化市划归通化专署领导。
1960年撤销通化县,并入通化市;
1962年恢复通化县(驻通化市)。
1970年通化专区改称通化地区,地区驻通化市。
1985年,撤销通化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通化市升格为地级市。
1986年9月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