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年间(1381年)设中堂巡检署。
清乾隆十九年( 1754 年),东莞县划分为五个司属:捕厅、戎厅、京山司、缺口司和中堂司,中堂司设巡检一员,驻中堂墟内。
1949 年10月17日,东莞县解放,中堂改称新四区。
1958年10月,撤乡建人民公社,中堂大乡改称“中堂人民公社”,行政机构称“中堂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7年~1979年,中堂公社管理委员会”称“中堂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0年~1983年7月,取消革命委员会,恢复管理委员会的名称,管辖18个大队、1个墟。
1983年8月~1987年3月,区级政权进行体制改革,撤销中堂人民公社,建立中堂区。
1987年4月,中堂撤区建镇。
1988年1月,东莞升为地级市,中堂为东莞市辖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