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以前,乐都属羌戎地,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军进入湟水流域,乐都地区归入汉朝版图。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设破羌县,属金城郡。
南北朝时南凉主立国,定都乐都。北魏孝昌二年(526年),改乐都郡为鄯州,移西都县于乐都。
隋文帝开皇十八年(598年),改西都县为湟水县,隶属鄯州。
唐高宗仪凤二年(677年),置鄯州都督府,督领鄯、河、兰、廓四州军政事务。开元二年(714年),唐置陇右节度使于鄯州,辖治陇右12州,使乐都成为西北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
宋时称邈川、湟州、乐州。
元时,乐都属西宁州。
明代先后设碾伯卫、西宁卫碾伯右千户所,清雍正三年改为碾伯县。
民国十八年(1929年)青海建省,改碾伯县为乐都县,隶属青海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称乐都县。
1979年6月9日划海东专区,县府驻碾伯镇古城大街。2013年2月海东市成立,市政府位于乐都区。乐都区从此以后成为海东市中心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