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金口河境域汉代隶南安县,北周为平羌县地,隋属峨眉县,唐初属罗目县,继又改隶峨眉县,后再归罗目县属嘉州(治今
乐山)。
清初为归化乡属峨眉县。
民国三年(1914年)建立峨边县第二区,今金口河区境域属峨边县第二区。
1955年随峨边彝族自治县划归凉山彝族自治州管辖,1970年后归乐山地区代管。
1978年4月,四川省革命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前身)批准从峨边彝族自治县划出设立金口河工农示范区(县级)。
1979年1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金口河县级工农区,金口河工农示范区改为金口河工农区(县级)。
1985年2月,乐山撤地建市后即为乐山市金口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