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琥珀
民国前期,先后属第五区、三阳乡、沿河城乡,民国29年(1940年)设琥珀乡,辖及原凤凰乡。
1949年又析置霍李乡。
1955年,新军(1952年从凤凰乡分置)、霍李并入琥珀,1958年9月琥珀再并新阳公社。
1961年7月,设琥珀公社,1968年改名红光,1971年复名琥珀。
2004年,庆胡、新军沟、杨家湾村并入琥珀。乡人民政府及乡卫生院驻罗家村,琥珀初级中学驻霍家川村。农业以产粮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