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安东市设区,始有元宝区称谓。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伪时期称分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至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0月,安东第一次解放时期称公所。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1月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国民党政府占领时期称保甲。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安东第二次解放至1949年7月称街公所。
1949年7月,安东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市内区街建置,元宝区随之撤销。
1950年10月,安东市人民政府根据抗美援朝战争需要决定恢复区街建制。
1978年后,县区行政机构发生变化,元宝区的称谓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