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时属平州辽东郡。
东晋十六国时,为高句骊侵占。
唐灭高句骊收复辽东后,属安东都护府积利州。唐中叶以后,属淄青平卢节度。
明时,先后属定辽都卫金州卫、明将毛文龙辖治区域。
清时,先后为海城县、盖平县、奉天府复州通判、金州巡检、宁海县、金州厅辖地。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后被日本侵占。
1898年沙俄租借旅大,长山群岛先后属沙俄关东州厅、远东总督府下之貔子窝行政区和岛屿行政区。
1904年日俄战争后,长山群岛先后属日关东州民政署金州支署、关东州厅貔子窝民政署等。
1945年11月,大长山岛、小长山岛、广鹿岛、獐子岛及附属小岛成立了长山区,划为新金县管辖。石城岛、大王家岛、海洋岛成立了石城区,划为庄河县管辖。
1945年12月,中共新金县委派武装工作队到长山岛,建立了第一个人民民主政权——长山区公所。
1946年初,长山区公所改称长山区政府,隶属新金县人民政府。下辖大长山岛、小长山岛、广鹿岛、獐子岛、海洋岛及其所属岛屿。
1946年4月,海洋岛、乌蟒岛划归庄河县管辖。
1946年6月,长山区划分为两个区。一为长山区,辖大长山岛、小长山岛及其所属岛屿;二是广鹿区,辖广鹿岛、獐子岛及其所属岛屿。两个区均隶属新金县。
1947年2月,经中共旅大地委批准,将长山区、广鹿区和海洋岛、乌蟒岛并为长山列岛区,改属金县。长山列岛区下辖大长山、小长山、广鹿、獐子、海洋5个乡。
1947年4月1日,除石城岛、大王家岛仍属庄河县管辖外,其它诸岛成立了长山列岛区,划为金县管辖。
1949年9月5日,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原属金县的长山列岛区改为县建制,11月10日成立长山县人民政府,隶属旅大行政公署。将原长山列岛区所辖5个乡分别改为区建制。
1949年11月10日正式设县,始称长山县,直属旅大行政公署。
1950年8月,经旅大行政公署批准,长山县各区改以数序称谓,即:一区(小长山区)、二区(大长山区)、三区(广鹿区)、四区(獐子区)、五区(海洋区)。
1952年因长山县与山东省长山县重名,改称长海县。“长”字取“长山群岛”首字,“海”字,是因为群岛深居大海之中。遂命名为长海县。旅大市成立后,长海县归旅大市领导。
1981年2月旅大市改称大连市,行政归属不变。
1953年1月31日,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复,长山县改称为长海县,隶属大连市。
1956年3月,全县5个区划分为14个乡。即:小长山乡、大长山乡、广鹿乡、獐子乡、海洋乡、蛸乡、乌蟒乡、哈仙乡、塞里乡、格仙乡、瓜皮乡、大耗子乡、小耗子乡、褡裢乡。
1958年6月,将14个乡合并为5个乡,即:小长山、大长山、广鹿、獐子、海洋乡。同年9月10日,原5个乡改建为5个人民公社。
1960年9月,原属庄河县的石城人民公社划归长海县。
1961年10月,又将石城人民公社的王家岛大队改为公社建制。
1980年12月26日,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县政府所在地大长山岛建立四块石镇。至此,长海县共管辖1个镇、7个人民公社。
1981年3月,长海县召开第九届人代会,决定将长海县革委会改为长海县人民政府。
1983年9月,政社分开,改人民公社制为乡镇制。
1985年5月,将獐子乡、王家乡改为镇建制。
1985年12月,大长山乡与四块石镇合并,称四块石镇。
1987年3月,四块石镇更名为大长山岛镇。
1991年末,长海县辖3个镇、4个乡:大长山、獐子、王家镇;小长山、广鹿、海洋、石城乡。
2003年6月,石城乡、王家镇划归庄河市管辖。
2004年9月11日,国务院批准:将长海县的石城乡和王家镇划归庄河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