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时,南宋文帝元嘉六年,北魏神嘉二年(429年),吐谷浑兵临环湖地区,乙弗鲜卑降并于吐谷浑,共和旋为吐谷浑地。梁大同六年,西魏大统六年(540年),吐谷浑王夸吕建都于伏俟城(今共和石乃亥乡铁卜加兰古城)。
隋大业五年(609年),隋炀帝亲征击败吐谷浑,置河源郡与西海郡,今共和南部地区属河源郡远化县,治曼头城,址在今共和县切吉以东塘格木农场一带;北部地区属西海郡宣德县,郡、县同治于伏俟城。
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年),唐军击败吐谷浑,封其慕容诺曷钵为河源郡王,从此,以共和在内的海南地区为中心的吐谷浑王国,成为唐帝国的藩属。咸亨元年(670年),唐将薛仁贵率军反击吐蕃北侵失败,吐谷浑亡国,共和全境陷入吐蕃。天宝十三年(754年),唐陇右节度使高舒翰攻占共和东南部黄河沿岸地区,在今龙羊峡西口设置金天军,不久重陷吐蕃。
宋代,共和地区为河湟吐蕃唃厮啰政权辖地。一度曾为宋积石军(治今贵德河阴镇)辖地。
元代,共和大部地区为吐蕃等处招讨司,贵德州地。明代,共和南部地区属必里卫(治贵德),北属西海蒙古。
清代,共和地区为西宁办事大臣辖地。雍正三年(1725年),编青海蒙古为二十九旗,共和西部地区为和硕特西后旗牧地;中西部为南右末旗牧地;东部地区为辉特部南旗牧地。
民国三年至十七年(1914-1928),共和归蒙番宣慰使管辖。
民国十八年(1929年)7月11日在曲沟成立共和县,取“五族共和”之意。即将西宁县所属上郭密、下郭密和湟源县所属恰卜恰等地,划归共和县管辖。
1949年9月27日,共和县成立人民政府,直属青海省人民政府。
1953年海南藏族自治区成立后隶属自治区,1955年自治区改为自治州,共和县为州属五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