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于招垦局地方设置穆棱河分防知事,行使行政管辖权,隶属绥芬厅。
1909年(清宣统元年),设置穆棱县后,遂为县城。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县城街市工商业发展到35家,成为县内较发达的市镇。时为第一JC区。
1930年4月,县城迁至八面通后,为纪念穆棱之兴旺发展,更名为兴源镇,隶属第二JC区。东北沦陷后,1933年为兴源镇保,1939年改设兴源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4月,设置兴源镇区,1949年2月改为第四区。
1956年3月,撤区划乡,设置兴
源乡。
1958年9月,成立伊林人民公社。
1983年改为兴源乡。
1985年3月,改为兴源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