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今奉化地属越国。战国时属楚国。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属会稽郡鄞
县,县治设白杜里(今奉化白杜村)。王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改鄞为谨。东汉建武初年复改为鄞。隋开皇九年(589年),并余姚、鄞、鄮三县入句章,治小溪。奉化属句章县。唐武德四年(621年)析句章为鄞、姚两州,下不设县。奉化属鄞州,州治三江口(今属宁波海曙区)。唐武德八年(625年)废鄞州为鄮县,治小溪,隶越州。开元二十六年(738年),江南东道采访使齐浣奏请朝廷析越州鄮县地,置鄮、慈溪、奉化、翁山四县;并置明州;奉化属明州,为上县,治所今市区锦屏街道,境域范围大致与今同。宋时,奉化为望县。元元贞元年(1295年)升为州。明洪武二年(1369年)复为县,属明州府。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州府改称宁波府。清沿明制,奉化属宁波府。
1913年(民国二年)属浙江省第四地方。
1914年属会稽道。
1927年废道,直属浙江省。
1928年属鄞县区。
1936年属浙江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8年属浙江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23日,奉化解放,设6区28乡镇,奉化属宁波专区。
1956年,撤区并乡,设5镇27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政社合一,奉化县成立11个人民公社,33个管理区,307个生产大队。
1959年,12个公社,40个管理区。
1961年,恢复区建制,管理区改为公社,设6区,33个公社,599个生产大队。
1970年,专区改称地区。
1980年,城关、溪口改为县属镇,奉化县5区,29个公社,2个县属镇。
1983年,宁波地区撤销,奉化改为宁波市属。
1983年,政社分设,公社改为乡,设乡政府。
1984年,部分乡改镇,奉化县设5区,9镇,22乡,591行政村、8居民区。
1988年10月13日,奉化撤县设市,以原县行政境域为市行政境域。
1992年,撤区并乡,奉化市设10镇9乡。
1994年,奉化市辖11个镇、8个乡。
2000年,奉化市辖12个镇、7个乡。
2001年6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01]96号)批复同意奉化市行政区划调整:(1)撤销班溪镇、跸驻乡、斑竹乡,并入溪口镇,辖114个村、4个居委会,驻地不变。(2)撤销桐照镇、鲒埼乡,并入莼湖镇,辖60个村、2个居委会,驻地不变。(3)撤销方桥镇,并入江口镇,辖81个村、2个居委会,驻地不变。(4)撤销白杜乡,并入西坞镇,辖62个村、1个居委会,驻地不变。(5)撤销楼岩乡,并入尚田镇,辖76个村、1个居委会,驻地不变。(6)撤销董李乡,并入大堰镇,辖63个村、1个居委会,驻地不变。(7)撤销松岙乡,设立松岙镇,辖14个村,驻地不变。(8)撤销大桥镇,由奉化市政府直辖。县江以西设锦屏街道,辖23个村、10个居委会,驻原大桥镇政府驻地;县江以东设岳林街道,辖25个村、3个居委会,驻桃源路36号。(9)调整后,奉化市辖9个镇,城区设2个街道。
2001年6月26日起,奉化市对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原有19个乡镇重新划分为2个街道、9个镇:(1)撤销大桥镇,由奉化市政府直辖。以县江为界,改设2个街道:①县江以西设立锦屏街道,辖23个行政村、10个居民区,驻原大桥镇政府驻地;②县江以东设立岳林街道,辖25个行政村、3个居民区,驻桃源路36号。(2)撤销溪口、班溪、跸驻、斑竹4个镇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溪口镇。调整后的溪口镇辖114个行政村、4个居民区。(3)撤销莼湖、桐照、鲒埼3个镇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莼湖镇。调整后的莼湖镇辖60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4)撤销江口、方桥2个镇建制,合并设立新的江口镇。调整后的江口镇辖81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5)撤销白杜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并入西坞镇。调整后的西坞镇辖62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6)撤销楼岩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尚田镇。调整后的尚田镇辖76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7)撤销董李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大堰镇。调整后的大堰镇辖63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8)撤销松岙乡建制,设立松岙镇,辖14个行政村。(9)萧王庙镇、裘村镇行政区划保持不变。
2002年9月,奉化市辖2个街道、9个镇,14个社区、13个居民区、580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