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后期(1265-1278年),常平镇部分村落始祖先后从南雄珠玑巷或其他地方到本镇各地立村,从此本镇村落已初具现今之格局。
清顺治年间(1644年),常平境内乡村归京山司管辖。
道光年间(1821-1865),常平古圩建立。
1950年8月5日,区乡调整,常平圩为全县唯一
的区辖镇,常平境内的村庄基本属一区的常平乡和广裕乡管辖。
1953年春,全县将原来的九个区划分十五个区,常平区划为第五区,共辖区21个乡。
1954年6月30日,五区常平改为乡级镇。
1954年7月1日,县内区乡建制又变化,常平圩改为乡级镇。五区原所属的21个乡缩为十七个乡镇。
1955年9月,第五区改称为“常平区”。
1957年12月,全县撤区设乡,成立三十七个大乡,常平区解体, 原小乡合并为常平、土塘、横沥、东坑四个大乡。
1958年3月,土塘大乡并入常平大乡,常平境内的村庄基本为常平大乡所辖。
1958年10月,全县废除大乡制,建立人民公社制,当时常平、横沥、桥头、东坑四个大乡合并成立常平人民公社。
1959年,桥头、横沥地区划出常平公社。
1983年11月,撤销常平公社,成立常平区公所。原公社所辖的各生产大队亦同时撤销,改称乡人民政府。
1987年4月,常平撤区建镇。常平区公所解体,成立常平镇人民政府。原区管所辖下的24个乡也撤销,分别建立31个管理区(另外一个居民管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