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一带为巴陵县,后世地名发生转移。
岳阳县历史悠久,夏、商为三苗之地。西周、东周属楚。秦属长沙郡罗县。西汉为长沙国下隽县境。东汉下隽县地复属长沙郡。三国时属吴,隶属长沙郡。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分下隽县西部始建巴陵县,属长沙郡。南朝宋元嘉十六年(439)置巴陵郡,隋开皇九年(589)改巴陵郡为巴州,十一年改巴州为岳州,隋大业元年(605)易名罗州,三年改罗州为巴陵郡,巴陵县隶属随之变更。唐宋巴陵县属岳州(巴陵郡),元属岳州路,明清属岳州府。
民国二年(1913)废岳州府,巴陵县改为岳阳县,后设湖南第一行政督察区,岳阳县属之。
1949年7月20日岳阳县和平解放,属长沙专署管辖,1952年9月长沙专署改名湘潭专署。
1960年1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析岳阳县城关镇、城陵矶镇为岳阳市,由岳阳县代管。
1962年 10月20日国务院决定撤销岳阳市,复为岳阳县城关镇。
1964年9月22日置岳阳专署,岳阳县属之。
1975年10月29日,国务院下函恢复岳阳市,与岳阳县同属岳阳行署管辖。
1981年10月20日国务院批准,11月1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通知撤销岳阳县,并入岳阳市,隶属岳阳地区。
1983年2月,岳阳市升为省辖市,同年7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8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通知恢复岳阳县建制,归岳阳市管辖,岳阳县隶岳阳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