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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的历史沿革


建置沿革据《明史》记载,原称“浑蠢”,其语源于女真语,即“边陬”“近边”之意。“珲春”为“浑蠢”的转音。明代称此地为“珲春卫”,一向被视为边寨重地。此地早在周秦为肃慎地,汉、晋为挹娄,北魏时期属勿吉地,隋至唐初为拂捏靺鞨之南境,白山部之东境,后属渤海南京南海府,金代为完颜部肇基王业之地,后属上京海兰路,元属开元路,明代于此地设置珲春卫,明末为满族舒穆禄氏所据。清顺治十年(1653年)此地为宁古塔昂邦章京统辖地,1714年(清康熙五十三年),清政府设珲春协领,这是有资料可查的珲春地名第一次在官方出现。珲春协领下设卡伦(哨所)15处,隶属于宁古塔副都统。次年始建协领衙门于浑蠢水(即珲春河)之北,并开始建城。雍正七年(1729年)隶属宁古塔副都统,同治九年(1870年)属吉林将军,光绪七年(1881年)撤销协领,改设珲春副都统,延吉全

境归珲春副都统管辖,光绪十五年(1889年)改为珲春府,光绪二十八年(19O2年)兼署延吉厅理事同知。宣统元年(1909年)改珲春副都统为东南路

兵备道,移驻延吉。宣统二年(1910年)设置珲春厅,隶属东南路道。

民国二年(1913年)三月改珲春厅为珲春县,三年(1914年)六月民国政府重更

道制,东南路道改为延吉道,珲春县为延吉道所辖。

民国十八年(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废道制,县归省直辖,珲春县直隶吉林省,为二等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东北光复,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改东北为九省,珲春县为松江省所辖,1949年划归吉林省所辖。

关于“珲春”之名,最早在《金史》中有“浑蠢”名,后来在《明史》中也出现了“浑蠢”一名,并说明“浑蠢”来自女真语,也就是后来的满语。在此后的诸多史料中“浑蠢”还写作“浑淖浑”、“温车恨”、“浑蠢浑”、“弗出浑”、“弗出”、“训春”等,最后音译汉化为“珲春”。从“浑淖浑”到“珲春”,变化很大,但都是不同历史时期,由于满语音译时所用的汉字不同而造成的差异,珲是其最后较稳定的译音。《明史》又

载,珲为满语“边地、边陲、边陬(角落)、近边”之意。也有人说,珲春是满语“尾巴”的意思,表达河流的概念,可译为江岔、河岔子,或意为“末端”、

“边陲”。还有人说,珲春是以水得名,满语意为“边远之城”。综合起来,珲春是满语大概无疑,可做3种意思理解:一、可当尾巴和末梢之意来讲;二、作为河

流的概念可当作岔子、江岔、河岔来讲;三、由于珲春东部、东南部濒临大海,颇有天涯海角之

感,故又可当作边陲来讲。虽然多数人同意珲春是满语,但其中有人认为是针对自然地理形态而言;有人却认为是由古代土著部落名演化而来的。珲春群峦拱卫,濒

临江海,是渚水流入江海的地方,正所谓“九河下梢”之地。这些情况适于满语的译解,且因其最早见于《金史》。据《珲春乡土志》(1935年)河流部分记

载:红溪河又名珲春河、红旗河(旧作浑蠢、一作乌春),源于珲春东北通肯山。因红旗河当时亦称珲春为红旗街,因而推测,金代以前,当地先民因地理形貌而取河名,始有珲春河;此后因河名而派生珲春政区名珲春协领;最后因珲春政区名而派生城区名(聚落名)。

据《三国志》和《新唐书》记载:早在公元前27年(汉河平二年),今珲春市境内的温特赫部城就已是高句丽的栅城。唐渤海国时期,在珲春温特赫部城设东京龙原府,领庆、盐、穆、贺4州。

公元785年—794年,这里是渤海国国都。明朝奴尔干都指挥使司下属的密拉卫、乌尔珲山卫、童宽山卫(今珲春通肯山)等,都设在珲春一带。清初珲春属封禁区。

1714年(清康熙五十三年),清政府设珲春协领,这是有资料可查的珲春地名第一次在官方出现。珲春协领下设卡伦(哨所)15处,隶属于宁古塔副都统。次年始建协领衙门于浑蠢水(即珲春河)之北,并开始建城。

1859年(清咸丰九年),珲春协领升为副都统衔协领。

1881年(清光绪七年),增设珲春副都统,统辖延边大部分地区。首任副都统依克唐阿继续在珲春筑城,初在今珲春市靖和街东部(第一百货商店东—东关路一带),俗称旧城。同年设吉林边务督办、珲春招垦局,开放荒围。

1889年(清光绪十五年)前后在珲春相继建有副都统衙门、招垦总局、边务行营等军政机构。

珲春市

1909年(清宣统元年),设珲春厅,辖密江以东之地,治所仍在珲春城。添设吉林省东南路分巡兵备道,珲春厅抚民同知衙门与道台衙门同城。从此废除了吉林围场,实行“移民实边”政策,招民垦荒,驻靖边军,置防俄台,修通道路,整设驿站等,使珲春进入了重新建设时期。

1913年(民国二年),珲春厅改为珲春县。珲春初建县时县城称首善乡珲春城。

1914年撤珲春厅建县。

1930年后改称第一区。

沦陷时期,1936年改称珲春街。

1945年以后先后称珲春县、城区、城关区、第一区、珲春镇等。

1945年10月,筹建珲春县民主政府,划归吉合区行政委员会延边地区管辖。

1945年11月,成立珲春县民主政府。11月21日,全县划为1个市、8个区。隶属于吉林省政府延边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5年10月,筹建珲春县民主政府,划归吉合区行政委员会延边地区管辖。

1945年11月,成立珲春县民主政府。11月21日,全县划为1个市、8个区。隶属于吉林省政府延边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88年撤销珲春县,改置珲春市。

1988年6月1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1988)110号]文件通知:民政部1988年5月25日[民(88)行批4号]文件批复,经国务院批

准,同意撤销珲春县,设立珲春市(县级市)。以原珲春县行政区域为珲春市的行政区域。新设立的珲春市,仍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管辖。

1991年被中国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对外开放城市。

1992年3月9日,中国国务院批准珲春为进一步对外开放沿边城市。

2010年10月珲春至长春高速公路通车。

2015年11月4日,中俄边境地名碑树立仪式在吉林省珲春市春化镇中俄边境线举行,此次共有5处全新的实体界碑、地名碑正式落成。

1993年,中俄两国重新勘定东部边界,在珲春市春化镇东北部瑚布图河畔从俄罗斯划入中国珲春4.7平方千米土地。

2014年,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在划归的土地上新确定了“界牌岭、托伦岗、吉龙沟、红漆桩、蓝香坪”五处地名。

2015年11月,中俄边境地名碑树立仪式在吉林省珲春市春化镇中俄边境线举行,此次共有5处全新的实体界碑、地名碑正式落成。这块土地划归中国后,珲春市版图上新增了瑚布图河这条唯一向北流淌的河流。河流对岸毗邻俄罗斯滨海边疆区的乌苏里斯克地区,距俄罗斯远东地区最大的中国商品集散城市乌苏里斯克市仅有60公里。

区划沿革1945年11月11月21日,全县划为1个市、8个区。

1947年12月26日,汪清春芳区划归珲春县。全县辖10个区。

1948年,珲春县城区更名为城关区。

1950年12月6日,将10个区改用序数排列命名。

1956年4月14日,全县辖1个镇:珲春镇,1个区:春化区、21个乡:杨泡、马川子、台、二道泡、九沙坪、板石、春景、沙坨子、三家子、英安、密江、凉水、英豪、自兴、哈达门、三道沟、马滴达、五道沟、西土门子、中土门子、草坪86个村。

1958年1月,调整为1个镇、14个乡。9月,全县改划为10个人民公社,87个大队。

1960年8月27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珲春县的三岔河、小山、桦树枝子划归黑龙江省东宁县管辖。

1961年,又平划英安、杨泡、镇郊3个公社,共为13个公社。

1964年11月26日,改珲春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为珲春镇人民委员会。全县划为1个镇、12个公社。

1980年初,珲春县辖12个公社、1个镇:128个生产大队,641个生产小队。

1983年,调整为1个镇、12个乡。

1984年,调整为4个镇、8个乡。

1988年8月26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珲春市的珲春镇,设立春城乡及靖和、新安、河南、光明四个街道办事处。撤销英安镇,设立英安乡。

1992年11月21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珲春市敬信、板石乡,设立敬信、板石镇。

1995年12月,珲春市辖4个街道办事处、3个镇、8个乡;83个居民委员会、126个村民委员会。

1999年12月13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珲春市春城乡、英安乡,设立英安镇,将原春城乡和英安乡管辖的

行政区域划归英安镇管辖;撤销马滴达乡,将原马滴达乡管辖的塔子沟、马滴达等6个村划归哈达门乡管辖,四道沟等6个村划归春化镇管辖;将原板石镇管辖的支

边、太阳2个村划归近海街道办事处管辖。

2000年,珲春市辖5个街道、3个镇、8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市总人口211091人,其中:靖和

街道 43852人、新安街道 33168人、河南街道 25851人、光明街道 13055人、近海街道 9012人、春化镇 11384人、敬信镇

5673人、板石镇 7767人、英安乡 10082人、马川子乡 5101人、杨泡乡 3955人、三家子乡 8727人、密江乡

2386人、哈达门乡 7372人、马滴达乡 5865人、春城乡 17841。

2001年9月21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珲春市光明街道办事处,将其划归英安镇管辖。

2002年12月,珲春市辖4个街道办事处、4个镇、3个乡、2个民族乡。

2003年,珲春市辖4个街道办事处、4个镇、3个乡、2个民族乡:新安街道、靖和街道、河南街道、近海街道、春化镇、敬信镇、板石镇、英安镇、哈达门乡、三家子满族乡、杨泡满族乡、密江乡、马川子乡,共有120个行政村。全市面积5145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