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置县于秦代,县治设于夏镇,始称广戚县;西汉武帝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封刘将为广戚侯,国都在今山东微山县夏镇街道,侯国封土为微山县南部和滕县南部的一部分区域,属豫州管辖。刘将去世,子刘始嗣,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坐酎金免。
至南北朝时并入留县,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刘邦封张良为留侯。文帝前元五年(公元前175年),国除为县,故治在今江苏沛县东南的微山湖湖区内,微山岛西南,属楚国,东汉三国晋南北朝属彭城郡。
新中国:
1949年,为了统一管理微山湖设立湖区办事处,隶属滕县专区(今滕州市,驻夏镇)。
1953年8月22日,政务院批准原属滕县的微山湖水域从滕县专区划出设立微山县,驻夏镇。10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全县设9区1镇71乡,隶属济宁专区。
1984年8月,为了加强微山湖的统一治理,合理开发利用湖区资源,将江苏省沛县的杨堂、孙庄、东明、西平、六营、曹庄、王庄、大挖工庄、赵楼、赵庙、张庄、侣楼、庞孟庆、中挖工庄共14个自然村划入微山县(同时设立西平乡、赵庙乡)。
1996年,微山县面积1677.3平方千米,人口65.7万人。辖5个镇、13个乡:夏镇、欢城镇、韩庄镇、鲁桥镇、南阳镇、侯楼乡、马坡乡、两城乡、留庄乡、张楼乡、西平乡、傅村乡、赵庙乡、昭阳乡、彭口闸乡、高楼乡、塘湖乡、微山岛乡。县政府驻夏镇。
1999年8月26日,撤销傅村乡,设立傅村镇。
1999年12月6日,撤销留庄乡,设立留庄镇。至此,微山县辖7个镇、11个乡。
2000年12月1日,山东省政府批准:撤销塘湖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韩庄镇;撤销彭口闸乡、昭阳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夏镇;撤销侯楼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鲁桥镇。至此,微山县辖7个镇、7个乡:韩庄镇、夏镇、傅村镇、欢城镇、留庄镇、鲁桥镇、南阳镇、微山岛乡、两城乡、马坡乡、张楼乡、西平乡、赵庙乡、高楼乡。
2004年1月2日,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微山县撤销夏镇,以原夏镇的行政区域设立夏镇街道办事处和昭阳街道办事处。微山县辖2个街道、6个镇、7个乡:夏镇街道、昭阳街道、韩庄镇、欢城镇、鲁桥镇、南阳镇、傅村镇、留庄镇、微山岛乡、高楼乡、赵庙乡、两城乡、马坡乡、西平乡、张楼乡。共4个居委会、523个村委会,553个自然村。总面积1779.8平方千米,总人口695131人。
2007年底,微山县总面积1779.8平方千米。总人口70.64万人,人口城镇化率38%。有少数民族30个,3200人。辖2个街道、6个镇、7个乡、1个经济开发区:夏镇街道、昭阳街道、韩庄镇、欢城镇、南阳镇、鲁桥镇、傅村镇、留庄镇、微山岛乡、两城乡、马坡乡、高楼乡、张楼乡、赵庙乡、西平乡,县经济开发区,共有542个行政村(居委会)。
2010年,撤销两城乡、马坡乡,设立两城镇、马坡镇。调整后,微山县辖2个街道、8个镇、5个乡、1个经济开发区:夏镇街道、昭阳街道、韩庄镇、欢城镇、南阳镇、鲁桥镇、傅村镇、留庄镇、两城镇、马坡镇、微山岛乡、高楼乡、张楼乡、赵庙乡、西平乡、县经济开发区。县委、县政府驻夏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