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定海属越,称“甬东”(甬江之东)。
公元738年(唐开元二十六年)开始设“翁山县”。
公元763年(广德元年)被撤废县治。
公元1073年(北宋熙宁六年)再次设县,更名为“昌国县”。元初升县为州。
明洪武二年(1369),改州为县;洪武二十年废昌国县。至清初,先后两度迁民。
公元1688年(清康熙二十七年)设“定海县”。
公元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升定海县为直隶厅。
1911年(宣统三年九月),改定海直隶厅为定海县。
1949年(民国三十八年)析定海县之岱山、大衢等岛置翁洲县。
1950年5月17日定海解放,废翁洲县,并入定海县,属宁波地区管辖。
1953年经政务院批准,定海县辖区分为定海、普陀、岱山3县。同年,成立舟山专员公署,领导定海、普陀、岱山及江苏省划入浙江省的嵊泗县4县。
1958年撤销定海、普陀、岱山3县,合并成立舟山县。
1962年4月撤销舟山县,恢复定海、普陀、岱山3县,另设大衢县。5月,恢复舟山专员公署。
1967年3月,改舟山专区为舟山地区。
1987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舟山地区,成立舟山市(地级市)。3月14日,定海县改称定海区(县级),隶属舟山市。
2004年9月,临城街道由区政府委托舟山市新城管委会管理。
2008年5月金塘镇建立舟山市金塘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在所辖区域内行使相关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级社会行政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