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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的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时,地属岭南百越。秦属南海郡地。汉属南海郡揭阳县地。西晋为揭阳县地。

东晋隆安元年(397)(注:一说义熙九年即413年)置潮阳县。因处山之南,海之北,而名“潮阳”,时属晋王朝的义安郡。

南北朝(420~589)宋、齐时,属义安郡。后郡州几度更易,至隋开皇十一年(591),潮阳县仍属义安郡。

唐永徽元年(650),潮阳县并入海阳县,属潮州。先天元年(712)复置潮阳县,县治于临昆山(也称孤山或公孤山,今铜盂、和平两镇交界之小北山南麓)。开元二十一年(733),潮州属江南道(翌年改属岭南道),潮阳县属之。天宝元年(742),又改州为郡,潮州改名潮阳郡,领潮阳、海阳、程乡3县。乾元元年(758),潮阳郡复称潮州。郡、州几度更易,潮阳都为其属县。元和十四年(819),潮州刺史韩愈定迁潮阳县治于新兴乡棉阳(今潮阳市区,旧称棉城镇)。

南宋绍兴二年(1132)再度并入海阳县,十年复置潮阳县。元代属潮州路。

明洪武二年(1369),改潮州路为潮州府。嘉靖四年(1525),潮阳县析出隆井都的三分之一,以及大坭、酉头、惠来3都置惠来县。嘉靖四十二年,又析出洋乌、氵戎水、黄坑3都置普宁县。万历九年(1581),洋乌、氵戎水两都复归潮阳县。

清代,潮阳仍属潮州府,建制一直无变。但其隶属名称,从广南东路到惠潮嘉分巡兵备道,其间时有变动。

民国元年(1912)初,潮阳县直属广东省都督府。

民国3年属巡按使署潮循道。

民国9年直属广东省。

民国14年属广东省东江行政善后处(民国17年改为东江行政公署)。

民国21年属广东省东区绥靖委员公署。

民国25年属广东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36年第五行政区改为第六行政区,潮阳县属之。

民国38年4月,属广东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时期,潮阳县境域略有变动。

民国22年(1933)8月析两英圩及河浦寮、古厝、四美、古溪、墙围、圆山仔、金瓯、风吹、仙斗、龟山湾、三顺、流汾水、后棚、秋风岭、牛角丘、林者世、赤竹垭、林招18个乡(村),成立南山移垦委员会(县级)。

民国24年10月,改称南山管理局(县级),址设于两英圩。

1949年10月20日县城解放;22日,潮阳县全境解放,成立潮阳县人民政府,设于一区(附城)。12月,属潮汕临时专员公署。

1950年2月,属潮汕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3月,南山管理局撤销,两英一带乡村复归潮阳县,增设为第十区。6月,划普宁县的石桥头西乡、贵玉乡、南安乡和军埠村归潮阳县。10月属潮汕专员公署。

1952年11月属粤东办事处(粤东办事处成立于1951年7月),同年12月属粤东行政公署。

1956年3月,属汕头专区行政专员公署。

1958年5月,潮阳县大长陇(保留汕柄村)及石船乡的碗仔等9个村和陈店乡的石港村划归普宁县;达濠镇、河浦、珠园乡划归汕头市。是年9月,潮阳县雷岭乡的蔗尾等14村划归惠来县。12月,因惠来县与普宁县合并,原属惠来的东红人民公社(辖田心、仙庵、周田、靖海等)划归潮阳县。

1961年3月,惠来复县,田心、靖海、周田、仙庵4个人民公社划归惠来县;惠来县的雷岭人民公社,汕头市的达濠、河浦人民公社划归潮阳县。

1967年3月,属汕头地区军事管制委员会。

1968年3月,属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5年,达濠人民公社再度划归汕头市,惠来县的田心人民公社复归潮阳县。

1980年1月,属汕头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1983年7月13日(国务院12月22日批准),撤销汕头地区建制,实行地市合并,市领导县的体制,潮阳县隶汕头市人民政府。

1993年4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潮阳县,按原行政区域设立潮阳市(县级),由省直辖,汕头市代管。

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河浦镇划归汕头市。

2003年1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1号),撤销潮阳市,分别设立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以原潮阳市文光、城南、金浦、棉北4个街道,海门、河溪、和平、西胪、关埠、灶浦、金玉、谷饶、贵屿、铜盂等10个镇的行政区域为潮阳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中华路(原潮阳市人民政府驻地)。以原潮阳市峡山、井都、陇田、成田、司马浦、陈店、两英、仙城、胪岗、红场、雷岭等10个镇和1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潮南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峡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