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广东省东莞县军事管理委员会万顷沙接管处接管东莞县明伦堂示范农场,1950年底正式命名为广东省东莞县万顷沙国营农场。
1951年底,广东省归国难侨处理委员会在东莞县万顷沙一带办起全国第一个华侨农场,称广东省归国难侨处理委员会农场。
1952年扩场,耕地面积增至7000多亩,共安置被马
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驱赶回国归难侨1100多名。
1953年初更名为广东省万顷沙集体华侨农场。
1954年“广东省万顷沙集体华侨农场”与“广东省东莞县万顷沙国营农场”合并,成立“广东省万顷沙国营珠江机械农场”。至1966年,珠江华侨农场土地面积增加到53263亩,其中耕地37292亩,总人口10709人,职工5278名。
1978年6月,共接待安置4052名越南难侨,农场改名为“广东省珠江华侨农场”。
1988年8月,珠江华侨农场从省下放广州市,市政府委托市农场局(1996年改制为市农工商集团公司)管理,1989年6月,“广东省珠江华侨农场”改名为广州市珠江华侨农场,1991年3月,又挂广州市国营珠江华侨农工商联合公司牌子。
1992年1月,广州市政府批准设立“广州市珠江管理区”,赋予县一级行政经济管理权限,委托广州市农场局代管,挂“广州市珠江管理区”“广州市珠江华侨农场”“广州市国营珠江华侨农工商联合公司”三块牌子、一套人马。根据穗办〔2002〕1号和穗编字〔2002〕233号文件,2002年12月31日,珠江管理区成建制划入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作为其下属正处级行政单位,机关定编58名公务员,负责辖区内市政、社会、侨务等行政管理工作。2008年10月30日,珠江街道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机关行政编制28名,负责辖区范围内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