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建安六年(201年)由番禺县析置增城县,龙门属增城县。
明弘治九年(1496年)割增城县东北部的西林、平康、金牛三都及博罗县西北部的一小部分地方,设龙门县,县治置西林都七星岗。县境原是增城县的上龙门地区,故以龙门命县名。
自建县至
,龙门县均属广州府。
民国元年(1912年),隶属广东都督府;民国三年(1914年),隶属粤海道;民国十年后隶广东省;民国二十五年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六年隶属第五(专署)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27日,龙门县解放,属东江专区。
1952年11月,龙门县隶属粤中行政区。
1956年12月,龙门县属惠阳专区。
1958年11月,龙门县与增城县合并,称增城县,隶属广州市。
1959年3月,龙门县隶佛山专区。
1961年10月25日,恢复龙门县建置,仍隶属佛山专区。
1963年6月,龙门县又属惠阳专区管辖。
1975年1月,龙门县隶属广州市。
1988年4月,龙门县划入惠州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