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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的历史沿革


秦始皇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置番禺县,龙门属番禺县地。

后汉建安六年(201年)由番禺县析置增城县,龙门属增城县。

明弘治九年(1496年)割增城县东北部的西林、平康、金牛三都及博罗县西北部的一小部分地方,设龙门县,县治置西林都七星岗。县境原是增城县的上龙门地区,故以龙门命县名。

自建县至

,龙门县均属广州府。

民国元年(1912年),隶属广东都督府;民国三年(1914年),隶属粤海道;民国十年后隶广东省;民国二十五年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六年隶属第五(专署)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27日,龙门县解放,属东江专区。

1952年11月,龙门县隶属粤中行政区。

1956年12月,龙门县属惠阳专区。

1958年11月,龙门县与增城县合并,称增城县,隶属广州市。

1959年3月,龙门县隶佛山专区。

1961年10月25日,恢复龙门县建置,仍隶属佛山专区。

1963年6月,龙门县又属惠阳专区管辖。

1975年1月,龙门县隶属广州市。

1988年4月,龙门县划入惠州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