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鹤
鹤峰县
中华民国元年(1912),废厅为县,直隶于湖北省。
民国4年(1915)属荆南道,民国15年(1926)属施鹤道。
民国17~22年
(1928~1933)创建苏维埃政府,属湘鄂西省苏维埃政府、湘鄂边苏维埃联县政府管辖。
民国23年(1934)属湖北省第十行政督察区。
民国25年
(1936)属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解放后属湖北省恩施专员公署。
1980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土家族自治县,仍属恩施行署。1983
年8月19日,设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同时撤销鹤峰土家族自治县,仍然称鹤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