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887年(周夷王七年),楚王熊渠(子爵)攻杨粤至鄂(今鄂州、大冶),封其中子熊红为鄂王,市地为楚国鄂王辖地。春秋战国属楚、秦。
公元前279年(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分南郡竟陵以东及江南置江夏郡,从此鄂县南移属江夏,江夏郡统有鄂、下雉等14县,市地在鄂县境内。
221年(三国时期蜀汉章武元年、魏黄初二年),孙权自公安迁都于鄂(今鄂州),改鄂为武昌,并割鄂之南建阳新县,以武昌、下雉、阳新、柴桑、沙羡、浔阳六县为武昌郡,市地在武昌郡之武昌(今鄂州)、阳新两县之间的下雉县境内。
223年(魏黄初四年),孙权将郡治迁至夏口(今汉口)。又改武昌郡为江夏郡,市地在江夏郡之武昌、阳新县境内。
280年(西晋太康元年),改江夏郡为武昌郡,以武昌、柴桑、鄂县、阳新、沙羡、沙阳、高陵等七县属地。市地在武昌、鄂县、阳新三县境内。不久,武昌与鄂县合并,仍为武昌县,市地在武昌、阳新两县境内。
317年(东晋元帝建武元年)江州由豫州移至武昌。384年(至孝武帝太元九年),始移浔阳。412年(安帝义熙八年),下雉县并入阳新县。市地在武昌、阳新两县境内。
589年(南朝宋孝建元年),改阳新为富川,不久又改富川为永兴,市地在武昌、永兴两县境内。梁置西陵县于此,后废。
唐代市地在鄂州武昌、永兴两县境内。唐末,南方九国兴起,市地在吴国境内。905年(唐哀帝天祐二年),吴王杨行密将永兴县和武昌划出一块地盘置青山场院,进行大规模采矿、开炉冶炼。市地在吴国鄂州境内。
五代十国时市地在鄂州武昌县、永兴县境内,梁、唐时属吴,晋、汉、后周、北宋初时属南唐。
967年(宋乾德五年)以前。李煜为南唐主时,以境内矿产丰富,冶炼业发达,升青山场院并划武昌三乡与之合并,新设一县,取自殷商以来一直“大兴炉冶”之意,便定名为大冶县。从此,自宋至民国市地隶属兴国路、兴国州、武昌府、湖北省大冶县。
黄石近代
1927年(民国16年),大冶县是中国我党领导的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的一部分。
1930年成立大冶县苏维埃政府,先后隶属于湖北省鄂东革命委员会、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鄂东办事处,湘鄂赣省鄂东南苏维埃政府。
1932年(民国21年)国民政府在省、县之间设立湖北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市地属湖北省第二专署大冶县;1938年改属第一专署。
1938年(民国27年)大冶沦陷,日军在大冶建立伪政权,盗称“中华民国湖北省大冶县政府”,并在石灰窑和黄石港两镇建置“石黄示范区”,国民党大冶县政府则流亡至毛铺等地。
1942年(民国31年),中国我党领导的新四军五师14旅,在大冶、阳新、鄂城等地先后建立大鄂政务委员会、鄂大政务委员会、阳大政务委员会,统属于鄂南政务委员会领导。
1945年(民国34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国民党大冶县政府接管,复置石灰窑和黄石港两镇,隶属大冶县辖。
1948年(民国37年)将石灰窑和黄石港两镇合并为石黄镇,隶属于大冶县。
黄石现代
1949年5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石黄镇。不久,经中原临时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湖北大冶特区办事处,直属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同年10月,成立湖北省大冶工矿特区人民政府。
1950年6月1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民政特字第104号文,向中南军政委员会请求,将石黄工矿区改组为市,定名“黄石市”。
1950年8月21日,在原黄石港和石灰窑江滨集镇的基础上,正式建立省辖黄石市(驻石灰窑)。
1952年6月,大冶县划归黄冈专署管辖。
1959年1月26日,原属黄冈专区的大冶县从黄冈地区划出,改属黄石市。同年12月,撤销大冶县建制,并入黄石市。
1962年6月1日,恢复大冶县建制,仍属黄石市。
1979年,黄石正式设立黄石港、石灰窑、下陆、铁山4个县级市辖区。
1994年4月28日,大冶撤县建市,定名大冶市,由黄石市代管。
1995年1月1日,大冶正式建市。
1995年,大冶市河口镇划归黄石市石灰窑区管辖。
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批准,将咸宁地区管辖的阳新县划归黄石市。
1999年,建立黄石高新产业开发区、花湖开发区、团城山开发区。
2001年12月16日,黄石市石灰窑区正式更名为西塞山区。
2002年,黄石整合开发区,正式建立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副厅级)。
2006年6月20日,大冶市政府委托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汪仁镇、金山街道,黄金山工业新区正式成立。
2013年5月,阳新县所辖的大王镇、太子镇和金海煤炭开发区,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