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历史龙潭
1956年称龙潭区人民委员会;1956年成立龙潭区人民公社;1962年复称龙潭区人民委员会;1992年2月10日,民政部批复:将原郊区的金珠乡、江北乡、龙潭乡的大砬子、北甸子、龙城、土城子、铁东、东升、天太村划归龙潭区管辖,龙潭区人民政府驻遵义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