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居住的“一”字形长屋
长屋是珞巴族家庭和社会形态的典型表现。长屋呈“一”字形排列有数间或数十间不等,长的可达几十米,一般长屋内住着同一家庭的若干小家庭,每一小家庭占一居室自立火塘,有的部落一个家族住在一幢长屋里。典型的长屋可以分为三类:以崩尼族为代表的“南塔”、以巴达姆族为代表的“莫休普”和“雅胜”。
“南塔”是一种竹木结构的干栏式楼居建筑分三层:第一层称为“那贡”作堆放柴火和圈养猪、牛之用;第二层住人叫“郭基”;第三层即顶棚,供存放工具杂物。“莫休普”位于村寨中心,为男性青少年集体夜宿的公房,为保卫村寨之用,同时也是村内重大事项的议事所、大型的集体祭祀仪式和节庆活动场地。“雅胜”则是未婚女子的公房,分为长屋和方屋两种,也是对青年女子进行集体管理奖惩之所。
2、小家庭式的小栋房
在长屋存在的同时,还有供个体家庭居住的小栋房,分为干栏式和地居式竹屋。干栏式以博嘎尔部落的“乌石”为例,修建时先在底部竖圆木立柱,二层地板处和顶棚处架设横梁,横梁上铺设木条,房顶搭建字形,多用木板、芭蕉叶苫盖。
墙壁、地板用篾席铺搭,房屋底层堆放柴火作猪狗圈。二层住人,顶层堆放辣椒等杂物。门一般面向山坡开,门外有一阳台,在阳台靠门的两端设有男女厕所。人口多的人家把居室隔作两三间不等,每间均设火塘,由婚后的子女或奴隶分住,一般人家在靠近房子的入口处另建一耳房圈放牛羊,在房子的附近建仓库堆放粮食。
地居式住宅以苏龙人“纠杂”的修建最为典型。其建筑过程是:先在两面山墙外各竖根立柱,中间较高那根做主梁,屋顶两边低的立柱架檐梁,主梁和檐梁之间搭加若干根木棍,上铺芭蕉叶和茅草等用藤条拴牢呈“人”字形,四周用竹片或粗竹席搭棚,再捆上藤条构成墙体,室内铺竹席或木块,屋中心设火塘,火塘上方吊一个木架,供烤柴和烤肉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