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梦女士是香港著名电影演员、制片人,亦是武侠小说大师金庸先生一生挚爱的梦中情人。据说金庸和夏梦有且仅有一次约会,大约发生在1959年,在香港一间咖啡馆,在幽幽烛光和柔柔音乐营造的诗意氛围,金庸借着酒意,鼓起勇气向心目中的女神表白了爱意。
夏梦当时的回复是:非常敬重金庸的人品,喜欢他的才华,只可惜“爱使”已迟到了一步,感叹“恨不相逢未嫁时”了。因为她的为人,是绝不愿去伤害自己夫君的,请求金庸能格外原谅她。最后她诚挚表示:「今生今世难偿此愿,也许来生来世还有机会……」
原来,此时男已婚、女亦嫁,金庸虽有冲破家庭藩篱,努力追求自己真爱的决心,可他的女神家庭美满,婚姻幸福,却断无回应这份一厢情愿感情的意念了。而这份回绝,也直接导致了金庸从他和夏梦共事的长城影视公司出走,自己投资开创《明报》,并为了支撑报纸而不停撰写武侠小说,开启了同时作为武侠大师和报业大亨的商业生涯。
夏梦,(1933年2月16日-2016年11月3日)原名杨濛,祖籍苏州,生于上海,她自幼喜好戏剧,艺名取自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1950年加盟香港长城电影公司,主演多部电影,成为当时最著名的香港女星。1966年移居加拿大,息影十余年,80年代返港,任总监制的两部作品,皆获得当年度香港金像奖的最佳影片、导演等多项大奖。2005年被选为为”中国百年电影史百大影人“,2015年被上海国际电影节颁发『华语电影终身成就奖』。她的一生事业辉煌,代表了上世纪50至60年代的香港电影历史。
金庸曾有一句名言:「西施怎样美丽,谁也没有见过,我想她应该像夏梦才名不虚传。」
这看似正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最好写照和现身说法,却又不独是金庸的溢美之词,夏梦确实配得上这样的称赞。她性情端庄贞静,待人娴雅大方,气质秀外慧中,而且博览群书,才兼古今,正是“腹有诗书气自华”。
夏梦她从影十七年,平素修身甚谨,从不参加饭局,拍摄暴露戏,从未传出过任何绯闻。嫁给林葆诚先生后,夫妻恩爱相守半个多世纪。因此被誉为东方的奥黛丽·赫本,玉洁冰清的绝代佳人,「传统士大夫心中理想女性的化身,承载民国文人家国梦想的梦中情人。」
金庸迷恋夏梦,近乎当时他的同事好友们公认的事实。如他任职长城电影公司的同事,后来在金庸创办的《明报》工作多年、以写“哈公专栏”出名的许国曾说:「查先生是一个专于感情的人,我跟他共事于长城电影公司时,查先生喜爱上一个美丽的女明星,那女明星是一流的大美人,而我们的查先生那时不过是一个小编剧、小说家,当然得不到那位女明星的青睐。」
事实上,金庸之所以选择加盟长城公司,就是为着他心中女神夏梦的缘故。大约是和首任妻子杜冶芬离异不久,金庸在银幕上见到刚从影不久的夏梦,惊为天人,如他自己所说:「生活中的夏梦真美,其艳光照得我为之目眩;银幕上的夏梦更美,明星的风采观之就使我加快心跳,魂儿为之勾去。」
年轻时的金庸:
于是为了接近遥不可及的女神,文采出众的金庸就想出了为女神量身打造电影剧本这招,于是开始撰写电影剧本《绝代佳人》,以历史上帮助信陵君窃符救赵的如姬为女主角。
这个剧本果然得到了长城公司采用,以夏梦为女主角拍摄为110分钟的黑白电影,于1953年上映后大受好评,金庸也因此在香港文艺界崭露头角。后来引进内地后,该片还被文化部于1957年授予优秀影片荣誉奖,金庸也被授予了文化部编剧金奖章。
从1953年到1958年,金庸以“林欢”为笔名,在《长城画报》先后发表过了至少五十篇谈论电影的文章,除《绝代佳人》外,同时撰写了《不要离开我》《兰花花》《欢喜冤家》等电影剧本,因此得以和电影界众人熟悉,经常和他们一起吃饭、聊天,与女影星在舞池中共舞。
然而就在金庸正打算进一步接近女神时,一个消息如晴天霹雳传来,1954年,年仅21岁的夏梦答应了商人林葆诚的追求,与他闪电成婚。
原来,1950年,年仅17岁的夏梦和当时26岁的大明星岑范共同主演了电影《禁婚记》,从此一举成名。而两个年轻人彼此吸引,相爱相知,难解难分。
1951年9月,岑范决定回到内地,参加新中国电影事业;夏梦不顾自己全家都已移居香港,决定和他回内地发展。岂知长城电影公司不想再失去另一根台柱,故意拖延不办夏梦的通行证。夏梦前后给岑范发了多封长信,倾诉衷肠,而岑范的回信却都被有心人扣下,夏梦全都没有收到。
夏梦苦等了岑范3年,杳无音讯,甚至还有岑范已经在内地结婚的谣言。她以为岑范变心,自己被抛弃了,自然失望伤心。而做纺织生意的青年商人林葆诚也和金庸一样,是夏梦的影迷,一直对她十分倾慕,在现场观看夏梦拍摄的《姊妹曲》时,毛遂自荐出任一个教师身份的群众角色,因而加入剧组,得与夏梦相识。
林葆诚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相貌英俊,爱好艺术,举止优雅,学识不凡。他的关心令当时正心灰意冷的夏梦走出阴霾,很快答应了他的求婚。
彼时金庸听到夏梦传出婚讯的心情,大约就和令狐冲听到岳灵珊的婚讯类似吧,因为他自己行动迟缓迂回,却被他人用更直接的手段捷足先登了。不知当时他是否也和令狐冲一样,犹如晴天霹雳、五雷轰顶,大醉大哭一场。
夏梦在香港成婚定居后,长城公司不再作梗,让夏梦得以前往内地。夏梦几经打探,终于知道了岑范下落。
1955年,两人在北京北海公园相见,夏梦说:「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哥哥了。」岑范说,「我们之间没有谁辜负谁,而且始终保持着兄妹般的纯洁。」此后不论夏梦来上海,或是岑范去香港,两人都会互相探视,来往不断。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夏梦还多次给岑范吃素的母亲邮寄花生油。正如岑范所说,「夏梦的美貌还是其次,她的心地更美,非常善良。」
无独有偶,金庸也曾多次写到,「夏梦是一个善女人」,他对夏梦的公开评价,除了如西施般“美”,便是一个“善”字。
1955年,供职于《大公报》的金庸,开始撰写首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男主角的名字,取自当时常为夏梦拍摄制作电影宣传照的剧照师“陈家洛”,金庸作为一名粉丝,用这种方式来代入其中,幻想能和自己的女神朝夕相处。
1956年,金庸与第二任夫人朱玫结婚。那些年,金庸对夏梦的追求,其实一直都不瞒着朱玫。对此朱玫就和《书剑》中的李沅芷、《笑傲》中的任盈盈一样,泰然处之,理由是:「他在做梦。」依旧一直是全力支持金庸事业的坚实后盾。(可惜朱玫女士看对了夏梦,最后却终没能完全理解自己的丈夫,两人中年离异,自身晚景凄凉,一叹。)
1957年,金庸毅然离开《大公报》,加入夏梦所属的长城电影公司,当了一名薪水只有二百八十元的编剧。他笑谈道:「当年唐伯虎爱上了一个豪门的丫环秋香,为了接近她,不惜卖身为奴入豪门,我金庸与之相比还差得远呢。」虽然薪水微薄,但是能真正近距离接触到心中女神,与之共事,此时自比点秋香的唐伯虎的金庸,无疑是快乐的。
因为有一次夏梦开玩笑戏称他为“姚家阿姨”,金庸为此起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笔名“姚嘉衣”,在报纸上开了个影评专栏“姚嘉衣专栏”,当时也脍炙人口。
1959年,金庸导演了电影《王老虎抢亲》,该片由夏梦主演,反串男主角周文宾,金庸费心费力,为之鞍前马后。当时大获成功,掀起了六十年代中国戏曲电影的热潮。
对金庸这段精神痴迷于夏梦的往事,后来他的老朋友罗孚回答“说是追过夏梦”,倪匡回答:“好像追过夏梦……”,各人隐隐约约,并无否认,心照不宣,确是当年一段才子佳人的佳话。
而其戛然而止,则是社会和道德约束的必然,毕竟双方此时都有家室。以夏梦的善良为人和一贯理性作风,无论因为道义还是本心,都绝不可能接受这种一厢情愿的感情。
此后,都说孤愤出诗人,其实孤愤亦出名家,大约正是在夏梦处碰了毫无转圜的钉子,金庸离开了长城公司,才会将写稿所得的全部身家8万港币全部拿出,孤注一掷办《明报》,踏上和夏梦夫君林葆诚先生一样的商人之路。
随着一部部武侠巨著的发表,《明报》影响与日俱增,金庸逐渐功成名就。而他对夏梦的爱念却是丝毫不减,两人一直维持了良好的私交。但凡夏梦一有消息,事无巨细,都会在《明报》头版的“伶星专栏”报道。如《夏梦穿百镑衣》《夏梦买马,乱石投林,美容秘诀,敬远脂粉》等等……
1962年秋,夏梦长期在欧洲旅游,金庸就在《明报》上系列报道夏梦的游踪行迹,专门还为她开辟了专栏《夏梦游记》,一连十多天登载夏梦旅行途中写下的旅游散文。这是《明报》首次为女明星开游记专栏,以后似也未见。
到了1967年,怀孕中的夏梦,选择结束十七年的影坛生涯,离开香港,移民加拿大,和丈夫一起经营制衣厂。《明报》不但在9月27日头版头条刊登相关新闻,次日,向来主要由金庸撰写,评述时政要闻和国际风云的《明报》社评,特意以《夏梦的春梦》为题,为一个女明星送行,也是仅有的一次破例,文意盎然,饱含眷恋:
【对于这许多年来曾使她成名的电影圈,以及一页在影坛中奋斗的历史,夏梦定会有无限的依恋低徊,可是,她终于走了。这其中,自然会有许多原因,在我们的想象之中,一定是加拿大草原的空气更加新鲜,能使她过着更恬静的生活,所以她才在事业高峰之际,毅然抛弃一切,还于幽谷,遗世独立,正是“去也终须去,住也不曾住,他年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我们谨于此为她祝福。】——金庸《夏梦的春梦》
夏梦息影后,金庸依旧密切关注她的一举一动,不论她在美国生产还是返港探亲,都在《明报》头版刊出。1978年,夏梦回港组建了青鸟电影公司,投拍第一部电影,请金庸咨询片名,金庸取名为《投奔怒海》,果然大获成功,被好友倪匡戏称为“金庸这一生对电影最大的贡献”。
对夏梦爱恋至深、此生不渝的又何止是金庸一人?岑范后来成为了著名导演,拍摄过《借东风》、《林则徐》、《阿Q正传》等多部著名影片,因为英俊潇洒、才华横溢,不知被多少优秀女性爱慕和追求过,可是他却铁石心肠,毫不动心。
据说为防美女纠缠,他每次拍片都带着“男保姆”。用岑范自己的话说,「假如从来没有认识夏梦,人生也许会和别人一样,(正常结婚生子),但是我认识了夏梦,别人就跟她没有可比性了。」
夏梦既已成家,两人言明兄妹之情,岑范当然更无需信守当年承诺,只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经历了和夏梦这样完美优秀女性的爱恋后,他就再难和其他女子结婚成家了。
岑范终身不娶,就这么度过了五十多年,直到2008年去世,享年82岁。金庸笔下那个“四海列国、千秋万代,只有一个阿朱”的大英雄萧峰,据说就参照了岑范为原型。
平心而论,对夏梦这个女人,岑范既远比金庸幸福,更远比金庸深挚。幸福,是因为他们两人曾经真正浓烈地彼此相爱过,后来的分离只是造化弄人,阴差阳错。
而深挚,则是他不但为夏梦守候一生,而且对比夏梦的合家美满和自己的孑然一身,却无丝毫怨怼,甚至“窃喜”夏梦没有和自己在一起,「如果那时回到内地,以她的背景,浩劫中不知会遭遇什么灾难。上吊吃安眠药,我又保护不了她。」
岑范后来接受采访时说:「爱一个人,是要对方好。她(夏梦)现在家庭好、子女好、事业好,我觉得非常欣慰。」
比起在咖啡馆贸然求爱,完全不顾如此一来,两人将面临多大舆论指责、背负怎样社会压力的金庸,岑范确是爱得更用心了。或者说,金庸爱的,其实是自己对夏梦的“爱”;而岑范爱的,才是真正夏梦这个“人”。
所以,不止是夏梦,相信不论任何一个理智的女性,经历过与岑范这样优秀男子不含丝毫杂质的浓烈爱恋,身边又有林葆诚这样的完美丈夫去体贴爱惜和呵护,一直不遗余力鼎立支持自己事业;即使后来追求自己的是一个才高八斗的才子,恐怕也一样是襄王有梦,神女无心了。
花开花落,花落花开,天若有情天亦老,红颜鬓边亦白发,往事俱都如烟。对金庸书迷津津乐道的这段感情,晚年的夏梦接受采访时惜字如金,只言「我和金庸,其实不如不说。」
包括对那部由金庸编导的《王老虎抢亲》,她也表示「我一点也不喜欢这部电影。可是观众们都喜欢。我觉得那部电影不够分量。」而老年金庸对此也说:「我当时对导演技术还有很多不懂」,并对后辈武侠作家温瑞安表示,这部戏“拍得不好”。
确实对一个事业成功、家庭幸福的现代女性而言,作家笔下的故事再离奇动人,也只是精心编织的虚幻童话,就如烟花一般,何等绚烂、却转瞬即逝。
生如夏花般灿烂,逝如秋叶般静美,以此祭一代红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