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董丰外出游学三年后返回了家中,可是当晚他的妻子就被害了,因此他妻子的哥哥便认为是董丰所为,于是便把董丰送交官府治罪。董丰含冤叫屈,坚称妻子不是他害的。可是凶手到底是谁?这是人命关天的大案,稍有误差,不但对死者没交待,很可能再害了一条性命。
身为京兆尹司隶校卫的苻融对此案做了仔细推敲,也觉得此事有些蹊跷,于是便问董丰是否请人占卜过。果然,董丰说他在案发前曾做梦骑马渡河,先是从北岸到南岸,又从南岸渡回北岸,最后再从北岸回到南岸。适时,马停在水中,任凭自己怎样鞭打它都不肯走。他低头往下一看,有两日在水中,马左一日为白色,浸水而湿;马右一日为黑色,显得干燥。醒来后,他对梦中的情境记忆犹新,心中惊恐万分,认为那肯定是不祥之兆,离奇的是,在回来那天晚上,他又重复做了同样的梦。他找到了占梦者为他解梦,占筮者告诉他,近期他恐怕有狱讼之事,并且告诫他要“远三枕,避三沐”。对于占筮者的话他牢记在心,在当夜他没有接受妻子为他准备的沐具和枕头,但第二天起来妻子却被害了。
苻融听了董丰所述的梦象后,自行进行了一番破译,最后断定董丰妻子的凶手是一个名叫冯昌的男子。他对于董丰的梦象是如此破译的:苻融把董丰的梦象转换成《周易》的卦象:水的符号为“坎”,马的符号为“离”;既然马在水中行走的路线是从北向南,又从南向北,其路线即成“之”字形;由此,董丰的梦象就可以转换成“坎之离”。“坎”之形为三,三爻同变后即成“离”之形三。“离”为两个阳爻夹一个阴爻,为“中女”,“坎”为两个阴爻夹一个阳爻,为“中男”。董丰看见水中有“两日”,象征着与此案有关的两个男子,一个为董丰,另一个尚不清楚。 “坎”又为执法之吏的象征,当在上。于是,坎上离下又组成了“既济”卦。按照此卦的先例,“文王遇之,囚之羡里”。要是被告有理(“礼”通“理”),最后一定能够囚中得生。再据梦中“马左而湿”解字,应是左边为水、右边为马,合起来即是“冯”字。“两日”相重,又是“昌”字。所以,真正害董丰妻子的案犯应该是另一个男人“冯昌”了。虽然这个破译的过程十分复杂,但是当官府据此逮捕冯昌后,冯昌果然招认了。据真凶表述,他原来要害的对象只是董丰,预定以新枕头为标志,却不知当晚董丰并没有使用新枕头,结果就误了他的妻子。
此梦例是依据《晋书·苻融传》中所记载的原文所译。故事中苻融对于董丰之梦的分析,用以断狱破案,可谓费尽了心思。然而,即使从占梦之术来看,这中间有很多的解释也都过于牵强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