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中国古代的庙会,人们会联想到“庙”,认为庙就是道观寺庙。顾名思义,庙会就是在寺庙附近聚会,进行祭神、娱乐和购物活动。
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辞海》这样解释:“庙会亦称‘庙市’。中国的市集形式之一。唐代已经存在。在寺庙节日或规定日期举行。一般设在寺庙内或其附近,故称‘庙会’。《北平风俗类征·市肆》引《妙香室丛话》:‘京师隆福寺,每月九日,百货云集,谓之庙会。’这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市集形式,解放后在有些地区仍被利用,对交流城乡物资,满足人民需要,有一定的作用。”
庙会是我国传统的节日形式,反映民众心理和习惯。它的渊源,可以一直上溯到古老的社祭。
周代,王为群姓立社,称为太社,自为立社,称为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称为国社,自为立社,称为侯社。百姓二十五家为里,里各立社,称为民社或里社。而社神是土地神,为民社的精神支柱,民众向社神祈求风调雨顺,就要进行社祭。
社祭时要有舞乐。《周礼·春官》:“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若乐八变,则地示(同祗,土地神)皆出,可得而礼矣;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可见,自古以来,祭神时总少不了舞蹈、音乐。这对后世庙会上祭神、娱神以至娱人的活动无疑是有深刻的影响。所以社祭是中国庙会产生的主源。
其次,因庙会的聚众作用,故庙会又称“庙市”。传说黄帝时代“日中为市”。《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记载:“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有人推测春秋时期已有“庙市”,至少在南北朝时期,寺庙与市场已经发生联系。虽然这时的寺庙与市场的关系还不密切,其发韧之功殊无争议。有人考证唐玄宗开元年间就已有庙市。
北京最早的庙市出现在辽代,明代已很兴盛。明末刘侗、于正弈的《帝京景物略》一书记载了北京附近庙会情况。他们指出:“城隍庙市,月朔、望、念五日,东弼教坛,西逮庙墀庑,列肆三里。市之日,族族行而观者六,贸迁者三,谒乎庙者一。”
这是说,到庙会上看热闹、游玩观光的人占60%,买卖东西的人占30%,而真正谒庙烧香磕头的人只占10%,说明这时庙会是在佛寺道观内或其附近形成集宗教、商贸、游艺于一体的民间聚会。
此类庙会又称多内涵型庙会,这种庙会上有宗教、娱神、游乐等活动。
但也有把神像抬出庙外巡行,谓之迎神赛会。这是没有集市的庙会。如妙峰山庙会就是没有集市的庙会,还有的地方并无庙而也称庙会,如清代厂甸和天桥,这些也统称之为庙会。
总之,中国庙会是从古代严肃的宗庙祭祀和社祭及民间的信仰中孕育诞生。汉、唐、宋时期,加入佛、道教的宗教信仰和娱乐形式,尤其经过明清的进一步完善发展,突出商贸功能,从而成为人们经济生活、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