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去世于壬午年除夕,即公元1763年,而甲戌本石头记是在1754年,为什么几首中秋诗一直没补,曹雪芹近十年的时间干什么去了呢?而脂批:“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既然十年不动笔,怎么叫泪尽而逝呢。
曹雪芹生于1715年,去世于1763年,活了48岁,有人根据敦诚《挽曹雪芹》一句诗“四十年华付杳冥”,得出曹雪芹只活了四十岁的结论,四十年华的确说的就是四十岁,并没疑问,但敦诚笔下的曹雪芹是否是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则还有疑问,况且这么一个孤独的证据,也说明不了问题,张宜泉还说过曹雪芹年未五旬而亡,显然更为可信。
红楼梦写的内容是作者经历过的,,作者自己多次说过,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而脂砚斋也强调作者实实经过,红楼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作者的回忆录,大都是写的他经历过的事情。
曹雪芹近五十岁去世,大概三十岁左右开始创作《红楼梦》,作者曾自云:“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古人寿命较短,七十岁是古来稀,三十岁自然可以说自己过了半生了。《红楼梦》作者写了十年,在曹雪芹四十岁左右写完的,但作者最后将近十年的时间,似乎忘了写作,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在大家印象之中,《红楼梦》是曹雪芹的啼血之作,作者自然是生命不息,创作不止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蔡义江先生认为作者最后十年,因为过于贫困,所以停止了写作,比如常常用来形容曹雪芹贫苦生活的“举家食粥酒常赊”“卖花画钱来付酒家”,而这更像是友人之间的一种调侃,反衬文人身上的洒脱气质,如果一个人穷到没饭吃,怎么会常常去饭店喝酒呢,况且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曹家当时在北京蒜市口一带拥有的那十七间半房屋,相对过去的豪华生活是很穷,但比底层百姓还是会好得多。
还有曹雪芹多才多艺,手也很巧,风筝做的很好,还懂医理,能帮人看病,画也画的好,不至于会穷的没饭吃,况且写《红楼梦》这种百科全书式的作者,对生活的广度和深度的领悟都是常人所不及,不可能谋不到一日三餐,张爱玲曾说“天才在实生活中像白痴一样的也许有。这样的人却写不出《红楼梦》来。” 说的极好。
个人认为,曹雪芹做为心有悲愤,不得不鸣,虽然没有一鸣惊人,但也得到了发泄,把自己的才华淋漓尽致的展现在《红楼梦》之中,或许这就足够了,为什么不留些时日享受下生活,做做风筝画下画也是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