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诗中藏着王昌龄的揪心事?“杨花落尽子规啼”想表达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文章介绍。
纵使死神过早地夺走了他手中的笔,但对于王昌龄来说,有盛开的诗歌陪伴不朽的诗魂,死亡就不是凋谢,而是盛开;不是消失,而是永在;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一)命丧垃圾人之手
公元757年,“安史之乱”爆发已经有了三个年头。大唐辽阔的疆域狼烟四起,战火纷飞。在一个深秋肃的早晨,奉命平叛的河南军政长官张镐在他的前营大帐前布设了一个森严的刑场。
亳州刺史闾丘晓被绑跪在刑场上,等候斩首。他是因救援宋州(今河南商丘)不力,违抗节度使张镐的军令获罪的。当张镐下令对他行刑时,那个此前看不起书生出身张镐的傲狂之人,像断了脊梁的丧家犬可怜巴巴地乞求张镐饶他一命。他的理由是家里尚有老母需要赡养。
张镐没有直接驳斥他的请求,而是反问了一句:“你去年害大诗人王昌龄时,想没想过,他有没有父母亲?要不要赡养?”
听了这句诘问,闾丘晓闭上了嘴巴,沮丧地把头伸向了屠。
那时,当地的老百姓对一年前亳州大街上发生的惊人一幕依然记忆犹新。
那是“安史之乱”爆发后的第二年。也是一个肃深秋寒冷的早晨。一个身背破烂行囊的六十岁老人流落在亳州大街逃难的人群里。当他走到府衙门前时,看到一队人马正吆五喝六地出门。在向路边躲闪的一霎间,他似乎认出了那个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官员。几乎同时,那个官员也看见了他,并神情古怪地勒缰下马,朝老人走去。
人们似乎看到俩人像熟人一样寒暄着什么。但那个官员突然对老人拳打脚踢起来。在人们还没有看清到底发生了什么时,老人已被打倒在地,七窍流血而死。
打人的正是亳州刺史(州长兼军区司令)闾丘晓。而被他打死的是盛唐伟大的诗人,被称为“诗家天子”“七言圣手”的王昌龄。
据说,王昌龄之所以三拳两脚就被打死了,是因为行伍出身的闾丘晓使用了从小练就的七伤拳。
一代七绝圣手,就这样被一个垃圾人的七伤拳打死,就像是命运开的一个残酷的玩笑,一个天才的生命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一个渣男结果了。
闾丘晓为什么要打死自己同朝为官的王昌龄。由于死无对证已成了千古之谜。但元人辛文房在《唐才子传》中说了一句发人深思的话:王昌龄“以火之际归乡里,为刺史闾丘晓所忌而”。所忌?闾丘晓嫉妒、忌讳王昌龄什么?是才华,还是能力?如今我们只能揣测了。
(二)倒霉的人往往“屋漏偏逢连夜雨”
王昌龄路过亳州被的那天,是他正从流放地辗转回故乡太原的途中。这是他一生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从流放地归来。虽然这一次他没能回到故乡,而是走到了生命的终点。王昌龄这个人家境贫寒,一生经历坎坷,进士及第后,只任过图书管理员、县公安局长、南京江宁县长等小官,并在这两个任上先后被贬流放广东、湖南。
这次他的北归返乡,就是从第三次流放地蛮荒苦寒的夜郎龙标(今湖南黔阳)出发的。当年他被从江宁县长贬为龙标公安局长时,已经五十七岁了。他的好朋友李白听说了他被流放,曾写诗安慰他:“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由此寄》)
而此次的丧命之途,一开始就状况百出,“屋漏偏逢连夜雨”。
当他从岭南北归路过湖北襄樊时,想到了自己的好朋友孟浩然。那个一生想当官,但又不会媚俗的山水田园派大诗人,此刻正自号“孟山人”,隐居在自己的家乡襄州的深山老林里。
王昌龄决定稍作耽搁,前去见见这个和自己同病相怜的诗友。
正在落寞失意中的孟浩然一见老友,自然喜出望外。他不顾背上的毒疮正在发作,鸡宰羊,和王昌龄没日没夜地胡吹海喝了好几天,直至背疮爆发,不治而亡。
王昌龄怎么也没想到一场欢聚竟成永诀。安葬好孟浩然之后,充满自责的王昌龄孤身一人顺江而下,丧魂落魄地继续返乡之途。
而这最后一次的人生长旅,命中注定要状况不断。
他在到达洞庭湖时,又遇上正在流放途中的老友李白。拗不过豪放洒脱的诗仙挽留,俩人又像前不久他和孟浩然在一起时那样,日日放歌于洞庭山色,夜夜醉倒在巴陵月夜。
摇曳巴陵洲渚分,清江传语便风闻。山长不见秋城色,日暮蒹葭空水云。——《巴陵送李十二》
直到依依不舍地为李白写诗留念后,王昌龄才再次踏上不归的长途。
回光返照般,和李白分手后,王昌龄因孟浩然是和自己相聚而死的负罪感减轻下来,返乡的脚步也欢快起来。他开始回忆起自己在龙标的流放生活。甚至怀念起那个烟瘴蛮荒地蕴藏的美好。怀念起一位少数民族少女。她是龙标一个部落首领的女儿,听说大诗人王昌龄正在他们的家乡当公安局长,就央请父亲请诗人来家里做客。
王昌龄到她家里后,那位异域少女把自己打扮得美轮美奂,像一朵绽放的红莲,边舞边唱地来到仰慕的偶像面前,跪请他为自己写一首诗。
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
一首不朽的声色绝唱,便在一个特别的灵感中诞生了……
弃舟登陆不久,他的生命就在离自己的家乡不远的亳州莫名其妙地终止了。
(三)从贫苦农民到从军诗人
王昌龄少年时代一直在家乡读书务农,生活过得贫苦。为了摆脱人生的局限,施展理想抱负,唐玄宗开元八年二十三岁时,离开家乡,开始到嵩山学道。
但深山寻道的沉寂生活无法压住他壮怀激烈的雄心壮志。而又生逢大唐的鼎盛时期,举国上下到处都是蓬勃向上的盛唐气象,大山之外处处都有火热的生活。
三年之后,二十六岁的王昌龄再也忍受不了隐居式的修道,毅然走出大山,告别长安,踏上西行出塞之路,以期和当时许多知识分子一样投笔从戎,到边关军营建功立业。
一年以后,他经过河西走廊,到达玉门关外,当起了一名戍边战士。白天纵马巡边,晚上奋笔书写心中的诗情。几年下来,虽未见他的宝剑在战马上闪光,但他油灯下的一首首边塞诗却纷纷冲出军营大帐,被无数战士在烽火硝烟中传颂。其中《塞下曲》《从军行》《出塞》等等名篇更是回响在大唐的长空,让他身在边关,而名满天下。
待到三年后,他回到长安,考中进士,走上仕途,却反而走向了穷途末路,开启了连连被贬的倒霉模式。唯有边塞从军写诗的三年才是他一生最神采飞扬的时期,仿佛他那战士与诗人合体的特殊气质,唯有在雄伟的大漠边关,才能抒发出华彩乐章似的。
(四)他的诗魂由盛开的诗歌相伴
虽然意外地早逝,但多产的王昌龄一生还是留下了大量的诗作,流传到现在的仍有一百八十多首。仅就七绝而言,初唐只有七十七首,盛唐共有四百七十二首,其中就有王昌龄的七十四首,几乎占到了六分之一,使他当仁不让地成为雄踞李白、杜甫之上的“七绝圣手”。
更难能可贵的是,他的作品中脍炙人口的名篇比比皆是。如描写离别的:“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芙蓉楼送辛渐》);描写思夫的:“闺中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闺怨》);描写宫怨的:“奉帚平明金殿开,且将团扇暂裴回。玉颜不及寒鸦色,犹带昭阳日影来。”(《长信秋词》)等等。
在这篇短文中,我尤其要推荐他的组诗七首《从军行》。因为那首首都是经典杰作,都是支撑王昌龄诗歌大厦的柱石,都是他诗歌王冠上光芒四射的明珠。下面选取四首略作解读。
其一:烽火城西百尺楼,黄昏独上海风秋。更吹羌笛关山月,无那金闺万里愁。
一场大战刚刚结束,一个战士登上还在燃烧着烽火的百尺边关城楼,孤独地伫立在从青海湖吹来的寒冷秋风中。更让他茫然若失的是,远方的营帐里又传来羌笛吹奏的伤感的离别歌曲《关山月》。那如泣如诉的旋律,就像万里之外妻子的呼唤和叹息。
——悲壮、感性,充满声色的表达,一幅千里之外边关战场的画面和温度扑面而来。
其二: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旧别情。撩乱边愁听不尽,高高秋月照长城。
不管换什么新曲,跳什么新舞,在寒凉的边塞之夜,它所表达的仍旧是哀愁的离别之情。这种离别的愁苦是唱不尽演不完的,就像那一轮秋月下绵延不绝的万里长城。
——歌舞演绎悲愁,孤月冷照长城,雄丽而悲凉,把无形的愁苦形象到了极致。
其四: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青海湖上空翻卷的长云把连绵的雪山都压迫得阴暗了,边塞古城遥遥相望着千里之外的玉门雄关。狂风中呼啸的黄沙已经穿透了将士们身经百战的铠甲,但他们百折不挠,发誓不攻破楼兰敌城就不收兵还家。
——雪山,大湖,边城,雄关;千里黄沙,万声厮,二十八字挥就一幅千里沙场的辽阔画卷。
其五:大漠风尘日色昏,红旗半卷出辕门。前军夜战洮河北,已报生擒吐谷浑。
边塞狂风卷起的沙尘把太阳都遮蔽得昏暗了,在半卷的战旗指引下走出军营。先头昨夜在洮河北岸和敌人展开了激战,现在已传来活捉敌军首领的消息。
——风展红旗,前线夜战,援军驰援,活捉敌首,一场鏖战未见厮,却被写得如此痛快过瘾,非力透纸背的如椽巨笔不行。
说到王昌龄的诗,是不可不说说他那被称作“七绝”压卷之作的《出塞》的: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这首诗不难理解,我们只需知道第一句是修辞学上的“互文”,不是单指“秦时的明月,汉时的边关”,而是明月和边关同时并存的“秦汉时的明月,秦汉时的边关”。再一个的就是三四句的用典:“龙城”指奇袭龙城的名将卫青,“飞将”则指飞将军李广。他俩都是汉朝名震边关,抗击匈的名将,“胡马”即指匈奴的兵马。
眼下的明月边关,仍然是秦汉时的明月边关,是古朴,雄浑,苍凉,悲壮的明月雄关在沧桑的历史长河中的延续,也是一代代戍边官兵沙场征战命运的延续。
那么,当下 “万里长征人未还”的戍边官兵的孤独惆怅也就与前代将士的孤独惆怅一脉相承。
这种跨越时空的联想与追溯,使短短的诗作有了极大的纵深感,也极大地拓展了戍边将士英雄气概回荡的空间。
全诗古今包容,借古喻今,洋溢着哀而不伤,悲而不苦的情感氛围,深深暗合着盛唐时代奋勇进取的精神气质,确乎可以当之无愧地为“七绝”压卷。
其实,边塞诗是唐诗一个传统的题材,王翰、李白、高适、岑参等等大家都有很多优秀的作品存世。
但王昌龄是不多的跨越了初唐和盛唐两个时代的诗人,这让他的作品更为厚重和深邃。几乎写尽了戍边的一代官兵,怀抱着理想,鏖战于边疆,困陷于愁苦的共同命运,也刻录了一抹那个时代的历史风云。
他在盛唐诗人中年辈长,创作时间长。他在边关军营里精心呵护、辛勤浇灌着心中诗歌的种子。直到有一天那些种子开出了斑斓的花朵,结出了丰硕的果实,让他抓住了机会,用诗歌翻转了自己平庸的人生。
经由他和李白等人的努力下,“七绝”逐渐地成为唐诗流行的体裁。在他手上,“七绝”体制彻底定型,表现手法完全成熟,导致在中、晚唐“七绝”的数量仅次于“五律”。由此可见,他在后人中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
他的诗友,当时的边塞诗一哥岑参曾这样点赞他:少伯天才流丽,音唱疏远。
清末的王国维借鉴他对“意境”的理解,在其《人间词话》中提出了著名的“境界”说。
闻一多先生更是认为王昌龄是盛唐诗坛“个性最为显著”的两个作家之一(另一个是他的朋友孟浩然)。
……
可想而知,要不是莫名其妙地终止了生命,王昌龄不知道还会创作出多少令人惊喜的杰作。
但即便死神过早地夺走了他手中的笔,对于已经取得如此成就的王昌龄来说,有盛开的诗歌陪伴不朽的诗魂,死亡就不是凋谢,而是盛开;不是消失,而是永在;不是结束,而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