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小长假,遇到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结婚”,随之而见到最多的就是放鞭,为何结婚要放鞭呢?这个习俗怎么来的?
众所周知,鞭是中国的特产,别称也叫“仗”、“爆仗”。鞭的起源很早,放鞭这个习俗在我国已有超过2000多年的历史。
现在我们认为放爆竹可以创造一种喜庆气氛,是节日的一种娱乐活动,可以给人们带来吉利与欢愉。然而,如果我们追溯鞭的起源,就会了解古代人最先燃放鞭的本意并非是为了喜庆。
在《荆楚岁时记》中载:“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恶鬼。”意思是正月初一,鸡叫头一遍时,大家就纷纷起床,在自家院子里放爆竹,来逐退瘟神恶鬼。这段记载说明爆竹在古代是一种驱瘟逐邪的音响工具,这就使得燃放爆竹的习俗从一开始就带有一定的迷信色彩。
其实,这完全是由古人的误解所致。据《神异经》说,古时候,人们途经深山露宿,晚上要点篝火,一为煮食取暖,二为防止野兽侵袭。然山中有一种动物既不怕人又不怕火,经常趁人不备偷食东西。人们为了对付这种动物,就想起在火中燃爆竹,用竹子的爆裂声使其远遁的办法。这里所说的动物,名叫“山臊”。古人说其可令人寒热,是使人得寒热病的鬼魅,吓跑山臊,即驱逐瘟邪,才可得吉利平安。
到了唐初,瘟疫四起,有个叫李田的人,把硝石装在竹筒里,点燃后使其发出更大的声响和更浓烈的烟雾,结果驱散了山岚瘴气,制止了疫病流行。这便是装硝鞭的最早雏形。以后火药出现,人们将硝石、硫黄和木炭等填充在竹筒内燃烧,产生了“爆仗”。到了宋代,民间开始普遍用纸筒和麻茎裹火药编成串做成“编”(即鞭)。关于鞭的演变过程,《通俗编排优》记载道:“古时爆竹。皆以真竹着火爆之,故唐人诗亦称爆竿。后人卷纸为之。称曰“爆竹”。
现代,燃放鞭已成为具有民族特色的风俗娱乐活动。人们除了辞旧迎新在春节燃放爆竹外,每逢重大节日及喜事庆典,诸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及结婚嫁娶、进学升迁、大厦落成、商店开张等等,都已养成燃放鞭以示庆贺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