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青年男女婚姻的缔结以自主婚姻为主,通过社交和谈情说爱来确定。社交活动多在节目或赶场天进行,形式是小伙子同姑娘对歌,互相了解情况,沟通感情,若双方情投意合,再由男方家长请媒人到女方家说合。结婚一般都是新娘步行到夫家,不拜堂。但也有的地区坐轿或骑马。宣恩一带新娘到夫家。
必须从侧门进入洞房,并由“伴娘”端盘请新娘新郎喝“交杯酒”,表示同心合意。 川南新娘要从东面进入夫家,说是为了纪念祖先自东方来。黔东南一些地区,夫家要备一对熟鲤鱼给新娘“掐鱼祭祖”,表示她已成为夫家的人了。在湖南、川东、贵州的松桃、天柱和晴隆的部分苗族中,新娘结婚后要住夫家。其他地区婚后当天或次日返回娘家,以后逢节日、农忙季节或夭家婚丧娶嫁之时,才接来住一段时间,这样数年以后,才长住夫家。
半路“抓亲” 此风俗流行于湘西苗族地区。姑娘结婚时,由六个年轻姑娘和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组成送亲队伍。迎亲队伍由六个小伙子和两个姑娘组成。两支队伍都在清晨五更相向出发,相会后,迎亲队伍把挑来的糯米饭交给送亲的大嫂,大嫂把盛新娘用品的竹篮交给迎亲的姑娘,然后起把糯米饭给大家吃。
这时迎亲的一个姑娘说:“婆婆,谁是我家嫂嫂啊?”话音没落,送亲的姑娘将新娘紧紧围在中间保护起来。迎亲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就设法去“抓”新娘。最终新娘还是被“抓”走了,送亲的也便完成了任务。迎亲的带走新娘,双方道别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