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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族人在打猎的时候一般都用啥工具


黎族群众打猎的工具主要有:粉**、尖、绳网、长矛、铁钩、竹签、弓箭等。

粉**是一种古老原始的前装式**,主要由汉区输入,火药收藏在水牛角里,铜火帽则藏在特制的小骨管里。这种小骨管是用近乎圈筒形约4~5厘米长的骨筒制成,其底部用薄铜片封住,骨管用缀有玻璃珠的链子拴在腰带上或挂在脖子上。粉**传入黎族地区是近代的事,据清代光绪《崖州志·黎防一·黎情》卷十三记载:“向时兵器,专尚弓矢,今已久废。改用火**,家置一杆,有力者或备数杆。每以数牛易一**,或药一桶。多从岭门、薄沙及海口流入。”民国以后,粉**的流入数量更多,谢彬在《云南游记》中说:“黎峒小者有**数十杆至数百杆,大峒则多至千余杆,总计全琼黎峒所存之大急**不下万杆。”弓长1.5米,宽2 ~3厘米。用富于弹性的树木做成,也有以藤做的。

弓弦长约1.4米,用直径约4毫米的藤制成。弦的两端削平并用麻绳扎紧在弓端的刻纹上,刻纹的作用是为了更好地固定弓弦。箭长约0.8米,由直径约7毫米、长63厘米的竹管与稍薄些长16厘米的铁矢构成。另外还有用削尖的竹子当箭头的箭,主要用于射鸟。箭尾无羽毛。弓箭作为武器和生产工具,其历史悠久。在清人屈大均著的《广东新语·人语》卷七“黎人”条中说道:“男子弓不离手,以藤为之,藤生成如弓,两端有稍可挂弦。弦亦以藤。箭簇以竹为羽,但三丫为菱角倒钩,入肉必不能出。

熟黎弓则以杂木若担竿状。棕竹为弦。筋竹为箭干,而不甚直。铁镞锋锐有双钩,一小绳系之,临射始置箭端,遇猛兽,一发即及,兽逃而绳绊于树,乃就获焉。”清人张庆长的《黎岐纪闻》也写道:“深山多恶兽,能伤人,黎人每出门必带弓箭佩小,所以防也。其弓屈木为把,剖藤为弦,箭用竹为之,铁镞无羽,弓短而劲,箭利而准。”

捕捉小动物、特别是老鼠,使用的是各种大小不一的捕捉器,它是张紧了弦的弓,中放两块木板,小动物触动机关后,把动物夹在两块木板之中。

1949年前,海南黎族地区野生动物很多,主要有野猪(俗称山猪)、鹿、麂、黄猄、蛇、鼠类、鸟类等。因此,在一些地方、主要是山区,狩猎成为当地的主要经济活动之一,成为当地黎族“肉食的主要来源”。

狩猎形式有许多种,“大至聚合全峒二、三百人,携网百数,带犬几百只,持**带箭数百枝。遇一山岳则施网置箭,人犬共排列围之,然后人犬齐奋叫闹,密向兽域举**发喊,纵犬搜捕,山界应声震动,兽惊下山着网中箭;小则三、五人带一、两只狗上山追猎。”集体狩猎多在农闲时节进行,个人狩猎则随时可为,只要发现猎物。

“在收割了庄稼之后,年轻的黎族男子通常会举行狩猎活动作为娱乐,狩猎的时候,长矛、弓箭和火**都会拿出来使用,火**的数量多得令惊讶。追猎通常在围捕到一匹山鹿一头野猪或几只丛林中的大鸟后结束。”围猎这种狩猎形式其历史久远,所以文献上记载颇多,(明)顾山介在《海槎余录》中就记载说:“黎俗,二月十月则出猎。当其时,各峒首会,遣一二赴官先知会。但出,每数十村会留壮兵一二十辈守各村峒,男妇齐行。有司官兵及商贾,并不得入;入者为之犯禁,用大木枷胫及手足,置之死而不顾,何其愚也。猎时,土舍峒首为主,聚会千余兵,携网百数番,带犬几百只。

遇一高大山岭,随遣人周遭伐木开道。遇野兽通行熟路,施之以网,更添置弓箭熟悉之人,与犬共守之。摆列既成,人犬齐奋叫闹,山谷应声,兽惊怖,向深岭藏伏。俟其定时,持铁一二百,犬几百只,密向大岭举发喊,纵犬搜捕,山岳震动,兽惊走下山,无不着网中箭。肉则归于众,皮则归于土官。上者为麖皮,次者为鹿皮,再次为山马皮,山猪食肉而已,文豹则间得之也。”

1949年以后,随着人口数量的迅速增长,山林又被大量破坏,山上的猎物不断减少,历史上曾是黎族重要肉食来源的一些野生动物濒临灭绝,被国家列为稀有动物,从而加以保护。因此,从20世纪70年代起,黎族的狩猎活动逐渐减少。近年来,由于家庭畜禽饲养的繁荣,肉食已丰富有余,因此,狩猎活动趋于消失。最近,出于生态保护的需要,对野生动物采取了禁猎的方式,将各家的猎**也收缴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