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历史上有非常多令人敬佩的英雄,当然也有很多令人痛恨的贼了,像是害死岳飞的秦桧就是一个非常可恶的人,因为当时的所作所为也在历史上留下了臭名,你知道秦桧到底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吗?本期民间故事为你解析。
在离牛首山不远的长江边,有座没有碑文的“秽墓”,这是南宋初年臭名昭着的相秦桧之墓。秦桧世居建康,并被宋高宗封为“建康郡王”,死后埋葬在南京西南郊和牧龙镇牧牛亭,当年墓上“丰碑屹立,不镌一字”,据说是因为无人为其撰碑文。明朝成化十一年(1485年),秦桧墓被盗发,盗墓者“获金银器具巨万”,被抓获后,当地官吏有意“减其罪,恶桧也”。
《续金陵琐事》(上卷)记载,明宪宗朱见深当皇帝时,江宁人盗掘秦桧墓事发,被抓后,却没有被严惩,被从轻处罚:“秦桧墓在江宁镇,岁久榛芜。成化乙巳秋八月,被盗所发,获货贝以巨万计。盗被执,而司法者末减其罪,恶桧也。有蔡西圃名昂,历事大理,亲阅囚牍,为作读以快之。”
住在秦桧墓侧的秦桧后代耻于姓秦,都改姓徐,因“秦”字,头为三人,而“徐”字,“双人”在旁边,一人在上面,也是三人,笔画一样。秦桧府第原在城南夫子庙附近的秦状元境(因秦桧父子都曾考中过状元),但因秦桧人品太丑,当地人耻于提及其氏,改称“状元境”。
秦桧出身在一个中小地主的家庭。他父亲当过静江府古县(今广西永福县境)令,这在宋朝统治阶级中只算得上一个小官。秦桧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可能疾速地飞黄腾达,因此做过乡村教师。他对这个职业并不满意,甚至牢骚满腹,说“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猢狲王”。他要求不高,只要有几百亩好田,不再当“童子师”、“孩子王”,不再靠束修自给,也就可以了。但自从中进士后,他就扶摇直上了。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进攻汴京(今河南开封),要求宋徽宗割让三镇: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县)、河间。这时身为职方员外郎的秦桧,提出了较为重要的四条意见。一是金人贪得无厌,要割地只能给燕山一路:二是金人狡诈,要加强守备,不可松懈:三是召集百官详细讨论,选择正确意见写进盟书中,四是把金朝代表安置在外面,不让他们进朝门上殿堂。当时要弭兵就得割地。北宋派秦桧和程璃为割地代表同金人进行谈判。秦桧在谈判中尚能坚持上述意见,于是又升为殿中侍御史、左司谏。后来,金统治者“坚欲得地,不然,进兵取汴京”。朝中百官在讨论中,范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剖地,秦桧等三十六人认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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