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教育手抄报内容:
今天是12月4日,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下午,全校师生在操场上开法制教育报告会,并请来了朱局长为大家讲解法制教育。
听朱局长说十二岁——-十四岁是犯罪的高发期,犯罪的种类有:人、抢劫、强等等,我还听到这样一个实例:“一五人犯罪集团由一个十四岁少年,两个十七岁在校学生,一名同样十七岁却缀学成为小混混的一个一个青年,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女,有一次他们去某校准备报复那些说过他们的人。谁知道他们遇到一个二十岁的小青年,那小青年说:“谁像你们这样,还准备在这道路上混?”谁知就这个小青年的话彻底激怒了这个五人集团,他们离开了学校,去了学校周围的一个小巷里商量怎么样在社会上出人耳目?每个人都说出了一种,说着说着竟有人说:“人。”可是,这个五人集团竟一致通过,开始想要的人,他们竟说出了与他们同伙的十四岁少年王某。可怜的王某,只知道要人,压根不知道要被的人就是让自己,悲剧就这样发生了。在他们被JC抓住时,还说有几点好处。我首先要说一下这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为什么要向这五人说什么就你们这样还想在道路上混,这最容易激怒他们。并且这是间接人。而他们的想法是多么单纯呀!只想着人会让更多人关注他们,最终接收的是什么?是法律的制裁,是长时间的暗无天日!
我在记录是还听见一件令人心寒的事:有一男子死,竟是因被女儿下毒!原因是父亲总是因一些小事而打骂女儿,昨天不知又因什么小事打了女儿,让女儿心怀不满,在做饭时,给饭里放了点老鼠药,最后父亲抢救无效而死亡,我觉得父亲是为她好,只是用错了方法,而女儿如果多与父亲沟通,悲剧也就不会发生!
为了我们机子的人身安全,我们要乖乖听父母与老师的话,也不会发生悲剧。而法律,我们一定要多看,多记,以免犯了罪却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