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龙年春节来临之际,特为大家献上关于龙年春节手抄报内容。
大年初二就是农历一月二日初二,一般这一天夫婿都要去老丈人家,有的地方可以带上老婆一起去老丈人家,也就是出嫁的女儿要回娘家,夫婿要同行,所以俗称迎婿日。回家时要携带礼品,名为带手或伴手。但是也有一些地方的风俗规定初二出嫁的女儿不准回娘家,比如河南、陕北、浙江等地的传统风俗。但是这一天夫婿是必须要去老丈人家的。
大年初二,出嫁的女儿会带着丈夫及儿女回娘家拜年。这一天,回娘家的女儿必须携带一些礼品和红包,分给娘家的小孩,并且在娘家吃午饭。不但如此,在过去,一家人也会选择这一天拍张全家福
大年初二,孩子们都会提着鲤鱼灯去讨个好意头。大年初一为四时之始,人们以早为贵,早有所成,一切占先。人们早起后,早鸣鞭,早开福门,早迎财喜神,早出门叩节拜年。过了“四始”日,人们就不再讲究“早”字了,故有“大年初一起五更,大年初二日头红”的说法。
春节大年初二习俗 src="https://sc.wonn.cn/scb/c15ubd5xf1d10243.jpg" width=450 height=215>
2012春节大年初二习俗(配图)
大年初二回娘家的习俗,提供了一个聚会的机会,让许久未见的姊妹们,得以叙叙旧、话话家常。
在福安的民俗惯例,基本上不去亲朋好友家逛门,如果一定要去,初一那天就要先去报到一下,第二天才能再去。许多外地的朋友不知道这个民俗,如果冒昧在初二这一天前往福安朋友的家里,虽不至于吃闭门羹,但是主人脸上却少了过年应有的热情和福安人好客的本性,这总会让外地朋友感觉怪怪的(闽东六县二市二区中仅有福安如此,全国其他地方更未听说)。但,这民俗却已存在四五百年了!“初二不逛门”的民俗据说是从明朝末年传下来的,还居然是和日寇有关的!
记忆中完整的传说是:明朝年间,倭寇作乱,屡犯闽浙海疆,故有戚继光抗倭等典故。有一年除夕夜,倭寇乘福安城关人民过年,疏于防范之际,里应外合,攻入城中,大肆戮,死伤惨重,城中大多家中均有亡故。因为第二天是大年初一,按习俗本应该热热闹闹的过年,可家里死了人要办丧事,怎么办呢?大家相约,第二天(初一)先把丧事搁在一边,等过了年第二日(也就是初二)再办丧事。于是大年初一那天,大家仍旧按往常一样,到亲朋家逛门拜年,第二天(大年初二)就闭门办丧事,家中没有丧事的也不出门,以免冲撞。三天后,也就是大年初五,尸体收敛,法事作毕,就上山埋葬。因此大年初二、初五福安人不互相逛门拜年的习俗就这样形成并严格遵守下来了。
部分文史资料中,只是简单提出“福安的初二”是全国迄今为止唯一的日寇侵华民俗纪念日,对其表象只是限制“互不逛门”的描述,太过简单,各位战友及外地朋友仍是知之甚少。